编号:ZB-中建装饰-15-00-2023-009-05-004
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
悬挑工字钢租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 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地点: |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普陀山路南、富春江路东 |
招标时间: | 2023年10月 |
联 系 人: | 宋清艳 |
联系方式: |
悬挑工字钢租赁招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工程所需悬挑工字钢进行招标租赁,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租赁合作事宜。
1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0日21时
3 招标内容
3.1 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暂定) | 租赁时间 (天) | 不含税单价 (元/天) | 不含税金额 (元) | 备注 |
1 | 悬挑工字钢 | 16# | m | 8000 | 200 | 含除锈、刷漆、维护、交货到现场指定地的装车、运输以及退货的装车、运输卸车、堆码等费用,工字钢耳板按图纸焊接好运输至工地,如工字钢有切割或丢失,按照元/米含税价赔偿。赔偿仅限于丢失,不包括无法回收的部分。 | ||
2 | 钢拉杆 | 包括但不限于配套U型箍、U型箍压板、U型箍螺母、U型箍垫片、高强螺栓、铁套管、紧固件、螺母、垫片、耳环、定位桩、钢拉杆等完成悬挑工序的所有辅材耗材 | 套 | 2300 | 200 | 如花篮丝有切割或丢失,按元/套含税价赔偿;U型材料按元/套含税价赔偿,螺杆螺帽按元/套含税价赔偿。赔偿仅限于丢失,不包括无法回收的部分。 | ||
小计(不含税) | ||||||||
税金(税率%) | ||||||||
合计(含税) |
3.2 货物数量
此次招标文件中货物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实际验收合格量为准。投标方负责运至工地现场及卸车,招标方组织甲、乙单位对悬挑工字钢进行验收、数量清点,验收时要个个点数,本次所送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 投标单价
租赁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租赁单价已包括租赁物的提供、送到招标方项目的装卸费、折旧费、租赁物保险费、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费用;投标方应获利润、管理费;因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以及投标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5 结算方式
5.1 招标方根据实际进场的材料数量*相应材料单价*天数,计算租赁费用。
5.2 结算单每个月确认一次,每月25日,投标方指派专人和招标方确认当月送货数量及金额并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结算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以此作为结算凭据。
6 货款支付
6.1 自供货月起,每个月支付一次,次月支付至上月已结算金额的60%,全部退场后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总结算完成后6个月内付清。
6.2 项目因冬休停止施工,投标方免收冬休期间租赁费,悬挑工字钢按实际停工天数报停(以停用函和启用函的时间为准),冬休免租期为25天。
6.3 招标方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保理、抵房等方式支付货款,使用票据、保理等方式产生的贴息及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同时投标方需开通电子票据业务。
6.4招标方每次向投标方支付上述款项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足额、合法正规、满足招标方要求的发票(发票名头为: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否则,招标方有权延期支付,直至投标方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发票,投标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迟交货或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招标方累计支付材料款至95%时,投标方应开具全额发票。
7 质量要求
7.1投标方出租的产品质量优良,出厂合格率100%;并提供产品材质证明,必须保证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使用。
7.2投标方必须按期检验、提供本批产品的检验报告单和出厂合格证一式三份(并加盖厂家或投标方红章),并随料同行。
7.3投标方应在供货期间,确保所供悬挑工字钢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未达到此质量标准,总价中扣除因处理质量问题而增加的费用,并且有质量问题的悬挑工字钢不予结算。经鉴定若由于投标方租赁料具质量问题,导致招标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工期延迟,投标方应赔偿招标方一切经济损失。
7.4 悬挑工字钢应刷防锈漆,刷防锈漆为正常防腐不另行加价,如因投标方未刷防锈漆引起的悬挑工字钢锈蚀或损坏,由投标方承担相应损失。
7.5投标方供应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方ISO*****查看详情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招标方OHSMS*****查看详情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7.6 投标方向招标方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招标方享有拒收、要求减少租赁费及要求投标方予以退换的权利,因退换而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租赁物瑕疵造成的损害。
8 交货时间及地点
租赁物进场前,投标方负责将悬挑工字钢等运至招标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投标方负责装货、招标方负责卸货。租赁物出场前,甲乙双方在招标方工地清算后,由投标方负责运输回投标方租赁站,招标方负责装货,投标方负责卸货。
9 投标方的责任与义务
9.1 负责按照招标方材料部门的进场计划(时间、数量)组织悬挑工字钢进场,保证供货及时,并确保数量。
9.2 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悬挑工字钢,严禁将残次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物品运至现场,投标方对施工现场悬挑工字钢等质量负全部责任,若出现质量异议,或引发安全事故,由投标方承担相关各方的一切赔偿费用。
9.3负责将悬挑工字钢等运至招标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9.4提供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悬挑工字钢的出厂合格证及材质检验、试验报告等(以上资料共计提供陆份,同时加盖本企业公章)。
9.5 根据施工需要,物资需要分不同批次进、退场,投标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招标单位及时将租赁物资进、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任何一批物资退场,招标单位会以书面形式、邮件形式通知投标单位或将用公证送达的方式将物资退场通知单送达投标单位,此通知日期即为本批物资退场时间。
9.6 应招标单位要求,及时补充提供破损扣件、丢失的螺杆、螺母、垫片等。
9.7 投标方应接受等长短管替代长管退租。
9.8 因本工程规模较大,招标单位有权须选择2家以上的租赁单位,以满足施工现场的需要。租赁物资退场时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物资提出异议,拒绝退场。
9.9 材料退场时,负责将悬挑工字钢等从招标方施工现场运出,退场时双方在招标方施工现场进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周转料具的进出场运费均由投标方负责。
9.10 材料退场时投标方应接受因招标方正常使用所造成的长度下差不超过10㎝工字钢。
9.11 投标方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招标方及其他分包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如造成损失由肇事方负经济责任。
9.12 货物在场外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投标方负责。
9.13 工字钢如需喷彩漆进工地(红丹防锈漆为正常防腐不另行加价),招标单位需提前十天通知投标单位,按合同既定价格招标单价给予费用补偿,投标单位应积极配合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0违约和争议
10.1服务质量: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材料计划书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到场。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交货时间,延误一天扣除当批送货数量租赁费额度的50%货款,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进场材料虽经招标方验证,但仍不满足国家质量标准要求,投标方应无条件退货,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
10.2 如投标单位超过2次不能按招标单位要求的时间及时供应,招标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供应(由投标方提供技术证明资料),所产生的租赁费按双倍租赁费从投标方总租赁费中扣除。
10.3 如投标单位材料质量不合格,并因此影响招标单位施工进度,招标单位有权终止供货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返工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以及招标方为弥补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而产生的赶工费用、建设方对招标方的所有惩罚)由投标单位承担。
10.4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招标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1投标的其他基本条件和要求
11.1场地基本条件:投标方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实际考察,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方一旦中标后,不得以现场条件等为借口延期交货或要求增加费用等。
11.2 供应期基本条件:为2023年10 月至本工程全部结束(具体结束时间招标单位提前1天通知中标单位)。投标方一经中标,必须保证严格按照招标方根据工程材料需用计划提出的要求按时完成周转料具的供应工作,在此期间,市场价格波动时,招标方拒绝任何理由更改招标文件与合同价款。
11.3 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因非总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2答疑与澄清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间,应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或对招标文件有修改,应出具答疑与澄清函,答疑与澄清函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函件与招标文件矛盾,以答疑与澄清函为准。
13投标文件的构成与递交
13.1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资料一式贰份,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3.2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承诺函
?投标报价单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
?若非法人与招标方进行业务洽谈,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和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必须于开标前通过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http://www.yzw.cn)注册供应商,录入供应商信息。
?注: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未中标,所有资料不予退回。
13.3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因不可抗力原因,可酌情延长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各方当事人相关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3.4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材料做任何修改,也不得撤销。
14开标
14.1 招标人将内部组织开标
14.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投标书文件袋未密封,未盖单位公章
?投标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盖章或字迹不清难以辨认
?投标书逾期送达
?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
?的
15评标、定标
15.1评标依据
?投标报价因素
?质量因素
?安全环保因素
?款项支付因素
?售后服务因素
?招标方考虑的其他因素
15.2 定标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原则,评标小组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16中标通知书
16.1 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单位。
16.2 对未中标单位不做经济方面或其他方面的赔偿,也不做解释,谨对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再次参与。
17违规和欺诈行为
17.1 违规和欺诈行为包括:
?投标方相互串通报价,排挤其他投标方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方或者其他投标方的合法利益;
?投标方通过向招标方或评标小组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方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以他人名义报价、提供虚假证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
?投标方的其他恶意投标行为或客观上对集中采购活动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一切其他行为;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7.2 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的竞争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宣布其投标为废标或中标无效。
17.3 如果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在报价竞争和履约过程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视其情节在2年内拒绝接受与其任何合作。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
悬挑工字钢租赁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 | |
编制时间: | |
联 系 人: | |
联系方式: |
投标承诺函
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我方对贵单位所发的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1、我方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供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方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单位中标,除非贵单位要求,我方将不主动要求调整相关条款。否则,贵单位可以随时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3、若我单位没有中标,我单位将不要求贵方做任何解释。
4、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选择一家单位为中标单位。
5、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本承诺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6、我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司将及时调换合格材料进场,如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司承担由此给贵司造成的损失,此金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将从货款中扣除,在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材料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厂家生产的材料,各类质量资料随货同行,并保证各类质量资料真实有效。
7、在供应时间上将严格按项目要求时间组织材料进场,我司的保证措施是根据进场时间和规格要求提前做好备料。如因材料进场时间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司承担由此给贵司造成的损失,此金额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款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将从货款中扣除。
8、我司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做好对项目部的服务,让项目部满意,让贵司满意,让工程业主和监理满意。
9、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对招标文件的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
(如有进一步承诺可补充)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报价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暂定) | 租赁时间 (天) | 不含税单价 (元/天) | 不含税金额 (元) | 备注 |
1 | 悬挑工字钢 | 16# | m | 8000 | 200 | 含除锈、刷漆、维护、交货到现场指定地的装车、运输以及退货的装车、运输卸车、堆码等费用,工字钢耳板按图纸焊接好运输至工地,如工字钢有切割或丢失,按照元/米含税价赔偿。赔偿仅限于丢失,不包括无法回收的部分。 | ||
2 | 钢拉杆 | 包括但不限于配套U型箍、U型箍压板、U型箍螺母、U型箍垫片、高强螺栓、铁套管、紧固件、螺母、垫片、耳环、定位桩、钢拉杆等完成悬挑工序的所有辅材耗材 | 套 | 2300 | 200 | 如花篮丝有切割或丢失,按元/套含税价赔偿;U型材料按元/套含税价赔偿,螺杆螺帽按元/套含税价赔偿。赔偿仅限于丢失,不包括无法回收的部分 | ||
小计(不含税) | ||||||||
税金(税率%) | ||||||||
合计(含税) |
报价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全权代理本公司参加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悬挑工字钢租赁投标工作。全权处理招标活动、合同谈判及合同履行、资金结算过程中的一切事宜。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定及履行、资金结算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事物,我方均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日期:
本授权书自委托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金额结算完为止。
合同编号:中建装饰-15-00-2023-009-05-004
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
悬挑工字钢租赁合同
甲 方: | 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乙 方: | |
签约地点: | 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868号 |
签约时间: |
悬挑工字钢租赁合同
甲方: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悬挑工字钢租赁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
1.2 工程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普陀山路南、富春江路东
1.3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查看详情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查看详情m2,地下总建筑面积约*****查看详情m2
1.4 主要建筑概况描述:1#楼研发中心为地上十二层,檐高59.2米;2#楼服务配套为地上三层,檐高23.4米;3#楼生产厂房为地上七层,檐高43.3米;4#楼生产厂房为地上四层,檐高26.1米;5#楼生产厂房为地上七层,檐高43.3米;6#楼办公配套为地上十层,檐高43.5米;地下室为地下一层。
2 现场代表
2.1 甲方:现场代表:宋清艳,职务:物资部主办 ,电话:133*****001
权限 :负责项目的悬挑工字钢进场验收等工作。
2.2 乙方:现场代表:,职务:电话:,邮箱:。
权限:负责办理现场送货、配合验收、检验、更换、退货、结算等相关事宜。
3 乙方身份识别
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4 物资名称、数量、价格
4.1.1租赁物名称、规格、数量、租赁单价、租赁时间、税率等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暂定) | 暂定租赁时间(天)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1 | 悬挑工字钢 | 16# | m | 8000 | 200 | 含除锈、刷漆、维护、交货到现场指定地的装车、运输以及退货的装车、运输卸车、堆码等费用,工字钢耳板按图纸焊接好运输至工地,如工字钢有切割或丢失,按照元/米含税价赔偿。赔偿仅限于丢失,不包括无法回收的部分 | ||
2 | 钢拉杆 | 包括但不限于配套U型箍、U型箍压板、U型箍螺母、U型箍垫片、高强螺栓、铁套管、紧固件、螺母、垫片、耳环、定位桩、钢拉杆等完成悬挑工序的所有辅材耗材 | 套 | 2300 | 200 | 如花篮丝有切割或丢失,按元/套含税价赔偿;U型材料按元/套含税价赔偿,螺杆螺帽按元/套含税价赔偿。赔偿仅限于丢失,不包括无法回收的部分 | ||
合计(不含税) | ||||||||
税金( %) | ||||||||
合计(含税) |
4.2 货物数量
乙方负责运至工地现场,甲方组织甲、乙单位对悬挑工字钢进行验收,现场抽查质量,抽查不满足质量要求的,本批次量按此抽查不合格比例不予计量和计算费用,出租方自行退场且承担费用。不退场的,承租方除不给租赁费和不计数量外,丢失和损耗由出租方承担,同时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4.3 合同单价
本合同租赁单价已包括租赁物的提供、送到甲方项目的装车费、折旧费、租赁物保险费、不可抗力损失费;乙方应获利润、管理费;因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4.4合同总价
暂定合同总价(含增值税):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税金为元,税率为 %。合同总价为暂估总价,最终结算额以实际租赁数量乘以租赁单价乘以租赁时间加税金为准。
4.5 租赁期限
?办理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期为准,实际租赁期从租赁物运达施工现场第二日起开始计算,至租赁物退还之日的前一日为止。
?项目因冬休停止施工,乙方免收冬休期间租赁费,冬休免租期为25 天。
?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计划租赁期满前7 日内,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续租,乙方应按本合同条件予以续租。
?甲方如在计划租赁期内需提前终止使用租赁物,应提前7 日通知乙方退租或部分退租,通知内所列的租赁物自退租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甲方承诺本项目有效租赁期在5个月以上。若实际租赁期短于5个月,按5个月计算租赁费,具体根据实际运距双方协商确定。
5 结算方式
5.1 甲方根据实际进场的材料数量*相应材料单价*天数,计算租赁费用。
5.2 结算单每个月确认一次,每月25日,乙方指派专人和甲方确认当月送货数量及金额并按甲方要求出具结算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以此作为付款凭据。
5.3 双方应在最后一次退还租赁物资当月完成总结算和损坏、丢失赔偿结算,如因任何原因当月未完成损坏、丢失赔偿结算的,仍然停止计算租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退清物资为由,无休止的计算租赁费。双方办理总结算后,经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最终支付货款的依据,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办理完工总结算,货款的支付时点顺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4 对于项目部及项目管理人员的任何口头承诺及无效协议均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且以上主体不具备合同变更的权利。
5.5 最终结算额以经甲方公司签字审批完成的总结算为准。任何未经甲方审批完成的文件或资料,均不具有结算、决算的效力,甲方有权不予认可。双方的其他约定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5.6 乙方需无条件承认以下内容:由于乙方原因不配合办理月结算单,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货款。项目月结算及总结算流程审批签字人必须为合法的授权人,否则结算无效,项目的月结算经公司审核后当期入账,月结月清,跨月结算或后补结算无效,由新上任项目领导签确前期的月结算单无效。
6 租金支付
6.1 支付方式
自供货月起,每个月支付一次,次月支付至上月已结算金额的60%,全部退场后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总结算完成后6个月内付清。
6.2 甲方以转账、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保理形式支付,如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保理或其他金融工具支付货款产生的贴息及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需开通电子票据业务。
6.3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6.4 乙方收款账户变更,应当 3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知不及时导 致甲方付款迟延,甲方对逾期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7 发票要求
7.1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结算额向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名头为: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直到发票开具后再支付。
7.2 双方增值税信息
甲方 | 名称 | 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
纳税人识别号 | 9132 0508 MA26 3FCH 9H | |
地 址、电 话 | 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868号 051*****1616 | |
开户行及账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金阊支行 3225 0198 9037 0000 0742 | |
乙 方 | 名 称 | |
纳税人身份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 址、电 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7.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适用税率为%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7.4 因乙方发票填写有误,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
8 质量要求
8.1 乙方供应货物须满足甲方设计方案及现场管理要求。
8.2 钢管应带防锈漆,防锈漆为正常防腐不另行加价,如因乙方未刷防锈漆引起的钢管锈蚀或损坏,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8.3 乙方供应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查看详情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查看详情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8.4 甲方在初次使用时发现乙方所供架管、扣件、方柱扣有损坏等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立即退还乙方,双方确认的退还货物不予进入当月对账结算单。
9 供货、订货与发货
9.1 供货
9.1.1 乙方应分期分批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现场,供货时间为以项目实际订货需求计划为准。
9.1.2 上款规定之进场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乙方同意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
9.1.3 甲方每月20日前须向乙方下发下月所需规格及数量等订货需求计划书,乙方收到需求计划书后应保证计划材料的正常供应。甲方电话通知送货应提前3天,如涉及疫情影响,具体供货时间由双方商定。
9.1.4 甲方需求计划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计划要求供货,不满足计划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9.1.5 乙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存放要求,供货时间可能在工程进行中适当修订,甲方应在计划修订后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甲方说明的次序方式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供应货物,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9.1.6 除以上条款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9.1.7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乙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乙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3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误期损失。
9.1.8 在大批量材料供应过程中,为保证材料供应的连续性,乙方须派人员至施工现场协调。
9.1.9 节假日乙方应保证甲方正常供应。
9.2 订货
9.2.1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向乙方分批订购悬挑工字钢(甲方应提前3天将供货要求通知乙方),以书面形式确定具体发货品种规格、数量、发货时间等事宜(双方确认传真件有效)。
9.2.2 所有材料的包装必须符合材料的特性,确保材料保管方便、运输过程不受损,保证材料功能的完整性。
9.3 发货
9.3.1 乙方按照甲方材料计划单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到场,将悬挑工字钢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交货时间,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材料不能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造成的现场二次倒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9.3.2 作为长期供应的合作,乙方有义务在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前通知甲方,双方商议如何在本合同基础上更好的维护合作双方的利益。
9.3.3 交货地点:以甲方指定项目现场卸货地点为准。
9.4 收货
9.4.1 甲方应提前做好收货准备及相关协调工作,并在货到4小时内完成卸货。
9.4.2 进货时,乙方负责按甲方发给乙方的分批进场订单安排租赁物进场。如运抵现场的数量超过甲方的分批订单数量时,甲方有权退还给乙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退货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运抵现场的货物数量不足甲方计划单数量时,乙方应及时补齐,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齐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9.4.3退货时,甲方应提前3天电话或书面将退租的租赁物名称、规格、大概数量等信息。如若退租数量超出进货数量时,乙方应拒收。
10 验收方式
10.1 验收标准
乙方将所供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材料进场后项目材料员组织工程、质检及其他配合人员进行材料验收,验收完毕需参与验收人员在相应送货单上进行签字确认。
10.1.1钢管验收标准:
?规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无瑕疵;
?强度和韧性是否达标;
?是否存在裂纹、气泡等表面问题;
?是否存在钢锭、轧钢等缺陷;
10.2 悬挑工字钢退场(退租)
10.2.1退场(退租)必须参与人员:项目部材料员、工长。
10.2.2退场(退租)过程:
退场(退租)时,由材料员进行清点数目,其余人员进行监督查看,现场需清点一批,记录一批,装车一批,然后再继续清点的循环流程,不允许一次性清点完毕,集中装车。乙方派专人协助项目,指导工人打包。塔吊作业时,对于不能目视的货车且在现场内,需配备旁站人员。
10.3 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不合格材料坚决不允许进场。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由乙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1 合同附随条款
11.1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所有实施于本工程的脚手架体系、支撑体系等周转材料的计划数量;
?甲方按材料的进场时间提前通知乙方,向乙方提供所需周转料具数量、进场时间;
?甲方负责积极配合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对进场料具按照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对每次进场悬挑工字钢的型号、规格数量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作为结算依据。
11.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本工程中乙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负责按照甲方材料部门的进场计划(时间、数量)组织相关料具进场,保证供货及时,并确保数量;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质量技术文件,协助项目技术方案设计和组织专家论证;
?根据施工需要,物资需要分不同批次进、退场,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及时将租赁物资进、退场;
?货物在场外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因施工场地存在大坡道等路面情况,故乙方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前,务必保证车辆设备、车况良好,特别是保证刹车系统良好。如若出现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于进入工地送货的人员,乙方应做好安全交底,遵守甲方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施工区域内随意走动,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因此给甲方项目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1.3 乙方应严格控制材料租赁量,如发现材料超计划租赁现象,乙方有责任及时通知甲方材料租赁情况。
11.4 本合同下约定的所有买断、报赔、停租,均须双方书面确认。
11.5 甲方项目部及项目管理人员不允许向乙方借款,一经发现,对乙方处以借款额5倍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中扣除,并将乙方列入甲方《物资供应商黑名单》。
11.6 任何人的口头承诺,任何个人或以项目部(项目部章)名义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承诺、担保等书面协议,及以个人或项目部名义的借款行为均属个人行为,均不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11.7 本合同条款与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承诺有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1.8 发票、检测报告、质量证明书等必须在付款前提供,若未能提供,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1.9 协助项目技术方案设计和组织专家论证。
12 违约和争议
12.1 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
?支付误期违约金(见第12.2款约定)。
?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 误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标准为:每日2000元。
12.3 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对甲方的债权进行转让,若确需转让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应取得合同另一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后,方可转让。
12.4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2.5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3 不可抗力
13.1 定义: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疫情、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政府限制令;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方面。
13.2 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
13.3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3 日内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事件发生后3 日内将有关公证或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传给对方审阅确认。
13.4 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7 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7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 送达
14.1 本合同项下发生工作联系往来的,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函件及 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下列约定地址、联系部门(人)及电子通信终端。
?甲方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富春江路与普陀山路交叉口西南60米】,联系部门(人)【物资部(宋清艳)】,电子通信终端【*********查看详情@qq.com】
?乙方地址【】,联系部门(人)【】,电子通信终端【】
14.2 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发送至以上地址(包括收文地址、手机短信、微信、邮箱等)的文件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且已经明确发文内容;若电子邮件地址发生变更,双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前,原地址应继续有效。
15 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于苏州市姑苏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非双方盖章的书面协议不具备变更合同的效力。双方执行完本合同条款且无争议,或者争议经有关部门裁决已获执行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7 其它约定事项
17.1 退租替代及缺损赔偿
17.1.1工字钢退还时,甲方允许按照工字钢总米数退还乙方,乙方应接受甲方用等长短管替代长管退租(替代退还比例不超过总量15%),双方签字确认,弯曲可调直的工字钢须由乙方按实际米数回收,需要切割工字钢的可使用的部分由乙方按实际测量尺寸收回,切割由乙方负责,割下的废料由甲方回收。
17.1.2租赁物退场前,乙方派车到甲方项目,乙方负责将悬挑工字钢等从甲方施工现场运出,甲方负责装车,出场后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7.2 若出现退租货物数量少于进场货物数量且现场再无可退货物情况,则甲方按照买断价格进行相应赔偿。
17.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行生效。
17.4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本合同附件1《安全协议书》、附件2《廉洁协议》、附件3《授权委托书》、附件4《项目章及管理人员签字权限》、附件5《材料入库单》、附件6《材料退货单》、附件7《材料损坏赔偿维修标准》、附件8《盘扣架料理论重量表》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署日期:年月 日
附件1:
安全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当地相关部门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双方在签定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工程所在城市和上级劳动部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进场工作人员进场按照规定须穿戴劳保服装,进场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协调、联系。同时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车辆,将本工程所需的物资安全的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进场后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乙方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甲方有权根据相应规定(包括本单位的奖罚制度)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每次处罚500—1000元。
5、乙方送货到工地现场,应通知甲方材料负责人,并在规定的场地卸货。进入工地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在工地现场吸烟、用火、随意走动等,不得未经允许使用工地现场的物品,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必须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6、由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双方必须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底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因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7、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等,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施、设备、工具的因素或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进入工地人员,严禁随意移动、触碰工地现场设备、设施等,如因此造成的自我伤害或者第三方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进入工地人员,必须加强自我保护,遵守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如因乙方违反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或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己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对甲方造成后果及不良影响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要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送货范围内尤其进入工地时的安全检查,进入工地后严格杜绝任何形式的违章违法行为,并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
11、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2、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13、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的附件,在租赁合同签约后生效,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租赁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件2:
廉洁协议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苏州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苏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苏州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3 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6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7 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8 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9 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10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11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12 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13 甲方项目部不得向乙方借款,如发生此类事件,将对乙方处以借款额5倍罚款,罚款在结算款中扣除。
14.乙方不得为获取不当利益,通过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通过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或通过其他不当方式,就进场货物的价格、验收、计量、质量问题处理等相互串通,损害甲方利益。乙方若有上述不当得利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缴和处罚,或其他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14 本廉洁协议作为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悬挑工字钢租赁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5 本协议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乙方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全权代理本公司参加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迈得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地项目悬挑工字钢租赁工作。全权处理合同履行、资金结算、供货退货过程中的一切事宜。代理人在合同履行、资金结算、供货退货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事物,我方均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日期:
本授权书自委托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金额结算完为止。
附件4
项目章及管理人员签字权限
1、项目公章用于本项目现场施工管理、技术资料等非经济业务,以及与公司内部往来文件。
2、项目公章可用于对业主方的签证、索赔、变更洽商、过程确权工程款申报单事宜。
3、项目公章使用不包含以下内容:合同签署、合同主要条款变更、增加的备忘录或补充协议等文件;借贷或拆借资金;提供担保或信贷证明;签署竣工或退场总结算;以现金或非我司账户收取工程款项;放弃或限制我司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通过各种形式改变合同管辖;调整和同价格、给与经济补偿;约定财务费用等。
4、项目经理签字权限不得超越项目印章的授权范围,其他管理人员依据岗位职责权力范围相应递减;
5、以上禁止内容如经公司批准或者追认视为有效;
6、禁止项目及管理人员对外借款用于项目生产经营等,如发生此类事件,无论是否出于为项目生产经营考虑,所造成的财务费用以及成本一律由行为人承担。
7、各项目及管理人员如超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依法追责。
8、本文件不仅适用于本项目,管理人员未来负责的项目也要遵守本文件,公司可以不再二次要求管理人员签订;合同相对人一经确认,对未来其合作的所有项目均有约束力。
附件5: 材料入库单 | |||||||
项目名称 | 年 月 日 | No. | |||||
供货单位 | |||||||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合计 | |||||||
材料员 | 供货人 | ||||||
质检员 | |||||||
主办工长 |
附件6: 材料退货单 | |||||||||
项目名称 | 年 月 日 | No. | |||||||
接收单位名称 | 退货车牌号 | ||||||||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合计 | |||||||||
材料员 | 接收人 | ||||||||
主办工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