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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蒙东公司兴安盟一期制氢项目风电工程和送出工程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等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兴安盟一期制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发布时间 2023/11/7 关键词兴安盟一期制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兴安盟一期制”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华能内蒙古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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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蒙东公司兴安盟一期50万千瓦风电制氢项目风电工程和送出工程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等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102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蒙东公司兴安盟一期50万千瓦风电制氢项目风电工程和送出工程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等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内蒙古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生效条件:按照企业制度履行相关采购程序并通过招标人上级单位批复。如未批复或其它原因,甲方有权终止该项目,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兴安盟100万千瓦风光高比例绿氢制储输用一体化一期50万千瓦风电制氢示范项目(风电工程及线路工程),本项目规划100万千瓦风电制氢一体化项目,一期拟建设50万千瓦风电制氢一体化项目,风电厂建设场址位于突泉县,制氢厂(站)建设场址位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一期规划建设50万千瓦风电装机及年制氢量2.21万吨的风电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建设24.11吨(27万Nm3)的储氢设施及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的电化学储能。

规划建设风电场220kV升压站送至制氢变电站线路及制氢变电站接入至兴安500kV变电站220kV侧线路。

2.2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2.3 招标范围:华能兴安盟100万千瓦风光高比例绿氢制储输用一体化一期50万千瓦风电制氢示范项目,投标人按照要求分别编制风电工程《勘测定界(成果)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报告》、《规划选址报告》、《林业调查报告》及所有办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相关报告,送出工程涉及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浩特市等三个行政区域,需按照行政区域分别编制《勘测定界(成果)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报告》、《规划选址报告》、《林业调查报告》及所有办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相关报告,并协助招标人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修编完成《勘测定界(成果)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报告》、《规划选址报告》、《林业调查报告》及所有办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相关报告,取得相应文件、选址合规性文件等其它用地预审相关文件,完成用地预审上报、审查,取得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及其批复文件。

本技术服务应满足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项目技术审查要求,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评审,满足开工建设的支撑性要件,乙方应根据需要,分卷分册编制报告、报批,任何原因造成的修编、完善、返工、重新报批等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由此发生的相关调查论证费、报告编制费、报告修编费、审查会务费、评审专家费、税费、参会人员及相关现场服务的车辆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应全部包含在项目报价总额中。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或接到甲方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华能兴安盟100万千瓦风光高比例绿氢制储输用一体化一期50万千瓦风电制氢示范项目(风电工程及线路工程)勘测定界阶段所有工作;20个日历日内,完成华能兴安盟100万千瓦风光高比例绿氢制储输用一体化一期50万千瓦风电制氢示范项目(风电工程及线路工程)用地预审阶段所有工作;50个日历日内,完成华能兴安盟100万千瓦风光高比例绿氢制储输用一体化一期50万千瓦风电制氢示范项目(风电工程及线路工程)农用地转建设用地阶段、临时用地征占阶段勘测定界所有工作。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投标方库内合格投标方,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投标方参与业务的权限。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3项土地预审或规划选址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7日09:00起至2023年11月12日09: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投标方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投标方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投标方,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投标方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查看详情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内蒙古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红山区蒙东云计算信息大厦7楼702室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476-*******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35(电话不通可邮件联系)

电子邮件:yu_zho@chng.com.cn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兴安盟,兴安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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