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农〔2023〕48号、苏农计〔2023〕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省以上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所有产业发展项目实行择优或竞争立项。要求上报的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投资方案可靠、绩效目标明确、建设主体积极性高,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
(二)坚持突出农民增收和产业带动原则。择优选择与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相衔接的项目,重点扶持精深加工型肉禽、优质稻米、标准化果蔬、休闲农业等产业。
二、奖补要求
(一)奖励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扶持方向
1.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2. 支持加大对从事粮食生产、休闲农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
3.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
(三)奖补标准
1. 对新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总投资额的50%进行奖补,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2. 近年来新建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项目,按照总投资不超过50%奖补,原则上家庭农场单个项目财政补助不超过3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单个项目财政补助不超过60万元,龙头企业财政补助不超过50万元。
3. 资金拨付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做好实施方案、合同、票据、转账(流水)、审计报告等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三、奖补程序
(一)各乡镇(街道)负责通知辖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并积极择优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进行项目申报。项目承诺书经乡镇(街道)审核后,由乡镇(街道)统一报送;为避免重复补助,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和享受。
(二)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初审、区级评审、公示、立项、实施、审计、验收、资金拨付等程序执行。
四、上报时间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需项目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 2023年省以上财政专项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2. 2023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3. 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
4. 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时,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乡镇(街道)按要求报送上述相关资料,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蓝色封面装订三份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林大厦315室),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附件:1. 2023年省以上财政专项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2. 2023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 宿迁市宿豫区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