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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对外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对外合作经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关键词对外合作经营   近期更新1项目点击关注“对外合作经营”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河南科技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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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对外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HEN-2311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对外合作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科技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位于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河南科技学院西大门外左
侧,房屋总建筑面积 10213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对外合作经营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对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经营实力,承
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书,格式自
拟,加盖公章 提供 2022 年度纳税系统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
来纳税系统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近半年指 2023 年 05 月至今)
内其中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
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 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同时现场网上查验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中的相关主体信用记
录不存在不良记录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前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 中国政府采
购网 网站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存在不良记录的,初步评审不
通过。
7.2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 招标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 招标代
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评标委
员会同时现场网上查验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
基础信息 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初步评审不通过。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以网上电子邮箱方式进行获取。投标人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2574408699 qq.com,经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将收到回函,告知缴费渠道和填写资料,投标人
填写完整并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
合格的投标人将告知其原因,在获取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资料 递交资料:企业营业
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可加水印)。注意事项:投标人发
送邮件时标题应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递交资料),为保证获取
文件的顺利进行,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至指
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开标室。
七 其他
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对外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对外合作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新项目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XZB-HEN-231107
2 项目名称: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对外合作经营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需求:
4.1 项目内容: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位于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河南科技学院西大门外
左侧,房屋总建筑面积 10213 平方米。择优选择对外合作经营单位,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
4.2 合作期限:6 年(以正式开业之日起计算),6 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4.3 合作方式:
4.3.1 引进合作方投资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以上,按四星级宾馆标准对学术交流中心的消防
设施 经营环境及住宿餐饮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大力改善经营环境,并根据经营需要提供流
动资金。升级改造资金的使用需要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合作方向资产公司交纳 500 万元人
民币保证金。
4.3.2 资产公司委派一名政治思想过硬,工作能力强,有管理专业背景或者长期担任管理工
作的党员干部参与监督管理。合作方委派一名政治思想过硬,工作能力强,有市场营销专业
背景或者长期从事经营工作的人员参与监督管理。双方各委派一名财务人员共同进行财务管
理。
4.3.3 合作协议书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需将本项目合作维修资金及保证金汇入到指
定账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3.4 利润分配。学术交流中心实行目标管理,正式运营后,保证资产公司每年保底分红 180
万元,年利润超出部分按协议进行分配。如果资产公司年分红不足 180 万元,则从合作方所
交 500 万元保证金中扣除至 180 万元。
4.4 合作方投入项目固定资产归属:合作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合作期间由于合作方原因导致学
术交流中心项目无法进行合作经营,合作方应无条件撤离,合作方投入学术交流中心项目的
所有固定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升级改造部分)全部归资产公司所有 由于资产公司原因造成提
前终止合作经营的,合作方投入的升级改造资产按照实际经营时间与约定合作经营期限比例
折旧后由资产公司支付给合作方。
4.5 经营范围:餐饮 住宿 学术会议 培训及经资产公司同意的经营项目。以市场管理监
督部门颁发营业执照规定为准。
4.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 合同履行期限:同合作期限。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经营实力,承
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书,格式自
拟,加盖公章 提供 2022 年度纳税系统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
来纳税系统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近半年指 2023 年 05 月至今)
内其中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
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 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同时现场网上查验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中的相关主体信用记
录不存在不良记录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前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 中国政府采
购网 网站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存在不良记录的,初步评审不
通过。
7.2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 招标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 招标代
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评标委
员会同时现场网上查验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
基础信息 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初步评审不通过。 。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7日 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30 11:30,下午14:30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电子邮箱。
3.方式:以网上电子邮箱方式进行获取。投标人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2574408699 qq.com,
经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将收到回函,告知缴费渠道和填写资料,投标人填写完整并缴费成功后,
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告知其原
因,在获取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资料 递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
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可加水印)。注意事项:投标人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 项
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递交资料),为保证获取文件的顺利进行,请发送
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
4.售价:300 元/标段/份,售后不退。
四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
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开标室。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南科技学院校园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对获取文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各投标人应对
资料的真实性 合规性负责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
查。
2.本次项目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在 河南科技学院校园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河南科技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3-369316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公园道 1 号 1 号馆 c 座 1207
联系人:林华斌
联系方式:17839922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华斌
联系方式:17839922092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科技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373-36931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公园道 1 号 1 号馆 c 座 1207
联 系 人: 林华斌
电 话: 1783992209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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