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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大功率机车检修段食堂二楼档口租赁合同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机车检修段 租赁 食堂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关键词机车检修段租赁食堂   近期更新120702项目点击关注“机车检修段,租赁,食堂”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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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档口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哈机车检修2024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档口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档口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食堂档口基本情况

(一)甲方同意出租且乙方同意承租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北站南路999号哈尔滨大功率机车检修段食堂二楼档口。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一)该档口租赁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档口仅作为餐饮经营使用,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档口用途,供应群体为检修段内部职工、检修段允许在档口就餐的机车乘务员、帮助检修段解决生产难题的相关厂段人员。

(三)乙方不得擅自指定第三方实际经营,而自己并不实际经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建“店中店”。

第三条租金、租赁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每月租金(含增值税)为大写:壹仟元整(小写:1000.00元),其中,不含税价***元,税率3%,增值税***元。档口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交纳下月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二)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交付首次房租的同时,一次性交付*****查看详情.00元租赁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存在未缴纳相关费用、造成人员损害或者房屋、设备、设施破损等违约情形时直接从其租赁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乙方应于甲方扣除租赁保证金后10日内补齐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保证金。

(三)租赁期满后,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且按期腾退承租档口、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计息。

(四)乙方承诺对出租档口状态、周边环境、客流变化、设施设备等已进行充分了解,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少付租金。

(五)账户信息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大功率机车检修段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哈尔滨铁道支行

银行账号:230*****715*********查看详情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大耿家

电 话:864-*****查看详情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条档口及附属设施的修缮与使用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档口的结构安全。

(二)因甲方原因提出对档口进行维修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档口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档口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甲方也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不得改变档口的内部主体结构。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出租档口装修、添附设施设备。

(六)乙方不得在承租范围内修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七)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

1.依附于档口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八)在确定租赁价格时乙方已进行了充分考虑且对地方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使用、改造有预期。乙方需要对档口进行装修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追索各种损失。如乙方违反约定擅自扩大装修范围,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且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原貌,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改善或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搬出,因拆除设施、设备造成档口毁损的,乙方应在返还档口前恢复原状;乙方改善或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十)乙方改善或增添设备、设施及附属物时,不得损坏档口主体结构,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和治安管理等规定且甲方对于乙方改善或增添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不承担维修的义务。需要地方政府及铁路相关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 因乙方餐饮业需要建立的天然气接入系统、排油烟等应按规定规范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二)甲方保留对消防工程、隔油池(餐饮用途适用)等设施的所有权及建设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建设的,由甲方负责办理报建手续并享有所有权,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无条件遵守有关消防规定,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不得在档口内吸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在档口内、屋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电线老化需及时更换,小心谨慎地排除一切可能的火灾隐患。因乙方原因导致火灾,乙方除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因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损失及各项财产损失。若甲方代为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乙方追偿。

(十四)租赁期间房屋征收的,房屋征收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装修装饰补偿等)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经营区域

1.乙方经营活动及相关宣传展示只能在其承租区域内进行。

2.乙方不得在生活中心楼梯口等通道区域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区域以外的任何地方堆放任何物品。

3.乙方不得在承租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品。

4.因乙方租赁场所为人员密集场所,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当天使用设备的安全及生产安全,及时发现燃气泄漏、电线漏电、明火使用不当的危及安全的隐患,并及时排除。

(二)经营许可

1.乙方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须于营业前取得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许可、营业执照等餐饮业经营行政管理部门所要求的各种合法手续。乙方经营时应在租赁场所内明示,同时将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甲方备案。

2.乙方向甲方提供餐厨服务。食材采购由乙方自行选择供应商并负责采购,其中肉、米、面、油必须在正规超市采购并留存采购发票备查。

3.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档口用途,供应群体为检修段内部职工、检修段允许在档口就餐的机车乘务员、帮助检修段解决生产难题的相关厂段人员。

4.乙方不得以虚假交易、虚报、冒领等方式,套取甲方餐费补助。

5.职工就餐自主选择,如在档口就餐,比照职工就餐补助标准补贴。

6.因有关供应部门检修设备中断水、电供应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但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标识及宣传

1.乙方不得利用食堂内、外墙以及食堂内的设施为其他企业或品牌进行推广及宣传。

2.为统一管理,乙方在档口的店招设计、展示方案及其他宣传活动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甲方有权根据整体规划需要,要求乙方整改店招,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的招牌或宣传牌等揭示揭挂不能对第三人形成侵权,造成侵权的,由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乙方档口招牌或宣传牌等内外的揭示揭牌一律不得冠以涉及铁路权益的字样。

(四)人员管理及服务规范

1.乙方聘用工作人员应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员工队伍稳定,不得发生工作人员讨薪事件等不良事件。

2.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及佩戴相关的证件,制服及相关证件的样式应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当参加甲方组织或指定专业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培训等,乙方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培训费由乙方承担。

(五)垃圾及排污

1.乙方经营中产生的废料和生活垃圾的处理应遵守甲方或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乙方经营中所产生的油烟、污水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所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向甲方出具其排放达标的有效证明,否则乙方不得继续营业,由此停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质量及品质

1.乙方应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不得销售变质、不合格及过期食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销售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规餐饮及销售食品经营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若因乙方餐饮及销售食品质量问题及服务缺陷等受到国家相关部门查处、被媒体曝光或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严重损害甲方声誉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档口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一)甲方应保证交付的租赁档口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二)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三)租赁前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验收时的照片、图纸、影像等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留存,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对档口进行再次验收,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与租赁时留存的资料进行对比,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5日内向对方主张。

(四)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档口,乙方应连同档口中所有固定装置、设备和附加物归还甲方,需搬离档口并清空档口内属于乙方的可搬离物品,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七)的约定,将处于良好、清洁且适租状态的档口交还甲方。

(五)乙方交还甲方档口应当保持档口及设施、设备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档口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档口的转让、转租限制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档口。

(二)甲方提前收回档口,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档口的,应按照合同年租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工作人员不符合健康要求或提供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造成就餐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档口,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档口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进行抵押或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的;

(2)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档口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房租累计2个月以上的。

(4)卫生、工商等行政部门、甲方上级部门或者甲方检查发现乙方餐饮及销售食品存在问题,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5)经抽查发现乙方卫生、防疫等方面存在问题,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6)合同因履行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的,乙方未配合甲方办理好交接后就撤离的;

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三万元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档口。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档口结构或造成房屋损坏的;

(2)人为造成食堂档口等设备设施损坏的;

(3)卫生、工商等行政部门或甲方检查发现乙方使用的食材有腐烂、发霉、变质或其他不符合食用标准情形的;

(4)乙方以虚假交易、虚报、冒领等方式,套取甲方餐费补助的。

  1. 在租赁期内,中商方每月(工作日)午餐就餐平均人数不得少于80人,否则,招商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档口。

4.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租金,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上述逾期交纳费用总额的10 %支付甲方违约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该按合同年租金额1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腾退并归还档口。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5倍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发生违约情形时,甲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第九条免责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因国家政策、市政及铁路建设需要、甲方上级单位明确要求征收、拆除(搬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档口等基于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使用该档口时,乙方应无条件腾退档口,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双方经协商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档口或所提供档口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档口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档口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档口: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空置承租档口。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档口结构。

3.损坏承租档口,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档口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档口存放危险、违禁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房租累计2个月以上或拖欠档口租赁保证金等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达30日以上或金额达到大写:三万元(小写:*****查看详情.00元)以上的。

8.未提供真实信息,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档口承租权的。

9.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租赁档口土地范围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

10.租赁期间,乙方收到公安机关或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处罚通知书后,未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

(四)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此档口,则甲方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可报名参加甲方公开租赁招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中商,双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乙方不参加,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地方政府、甲方上级单位要求及铁路建设原因,需征用或收回租赁档口及附属土地的;

2.铁路局集团公司对租赁房产有铁路运输业务用途的;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七)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八)除合同解除外,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北站南路999号

邮政编码:******查看详情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3〕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需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者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本合同与其附件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二)当甲方须以标的物抵押申请银行贷款时,乙方应给与积极配合。

(三)双方应各自按政府规定承担因准备和签署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档口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治安消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时与甲方签订出租档口安全责任协议书(附件三),并独立处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法律纠纷。

1.乙方应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协议书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租赁档口期间,承担档口使用的安全注意义务,档口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等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因管理不善,如发生火灾、食物中毒或其他各项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全部赔偿。

3.甲方及其主管部门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情况下有权对出租档口进行安全检查。

(五)档口租赁合同备案:。

(六)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七)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八)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九)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十)其他约定:。

附件一:安全责任协议书

附件二:档口(建筑物/场地)交接验收记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档口租赁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哈尔滨大功率机车检修段

乙方:***

为明确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确保租赁档口及承租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建筑物及其建筑附属设备设施、场地安全管理责任】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现状将租赁档口出租给乙方使用。除主体结构外,乙方在租用期间对建筑物及其及附属设备设施出现的安全隐患负有维修、保护责任。未妥善维修、保护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二条乙方应严格执行《档口租赁合同》的约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改建,禁止埋、压、圈、占。乙方进行租赁档口的装修、改建时,应先行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报批,经消防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

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相关图纸以及向管理部门的报批验收手续,需同时报甲方审核备存,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擅自施工和使用。

乙方承担改建改造过程中和投入使用后的安全责任。

第三条乙方聘请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材料选用国家批准生产经营的合格阻燃材料,施工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要求。接受甲方对施工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依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对租赁档口发生以下案件与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一、各种治安事件、刑事案件。

二、火灾事故。

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交通事故。

五、各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案件事件。

六、噪音、废气、污染、扰民等环境保护事故。

七、其它可能的责任事故。

第五条乙方负责做好租赁档口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一、消防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和《哈尔滨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提出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经常检查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日常防火工作。结合本档口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二)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使员工明确防火责任,重视消防安全。

(三)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防火知识和一般的灭火方法,使其具有扑灭和控制初始火灾、组织疏散人员的能力。

(四)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护好消防设施,并按照规范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灭火器应按规定每年检修一次。对消防设施要定期做试验,发现故障立即检修,确保完好。紧急疏散通道标志要清晰、醒目,随时保持畅通。

(五)为防止火灾,严禁使用明火(如特种行业,有关部门批准除外)和电炉、“热得快”、“小太阳”等高危险性的器具。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烯料、酒精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

(六)接受甲方对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接受消防监督检查。对甲方发出的“火灾隐患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应在限定期限内解决,并确保期限内外的安全。

(七)租赁使用档口期间因管理问题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治安防范

(一)做好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租赁档口实际情况制定《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二)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三)加强对财务金融部门的安全管理,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四)保证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建立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五)接受甲方对治安管理的监督,接受治安监督检查。对甲方发出的“治安隐患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应在限定期限内解决。

(六)因治安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罚款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一)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哈尔滨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二)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安全保证措施,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三)特殊工种岗位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规定定岗定编,持证上岗,进行操作证的复审,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四)对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定期检验,保证设备运行完好,防护措施齐全,防护功能灵敏有效。

(五)接受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接受监督检查。

(六)在租赁档口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维稳工作

(一)乙方应避免因自身及第三方的经济与法律纠纷或社会组织及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等造成的在该租赁档口区发生的群体事件,及时研究并解决发现的不稳定问题和维稳隐患。

(二)接受甲方对维稳事项的监督,对甲方发现并提醒、提出的维稳隐患应及时进行解决。

第六条乙方应制定“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火灾或突发事件时人员疏散方法。

第七条乙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八条乙方如工作需要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管理使用,并报甲方备案。

第九条如因乙方原因(包括故意、过失等)引发火灾险情或严重治安问题,甲方将按照《食堂档口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发生各种案件、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档口交接验收记录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档口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北站南路999号 哈尔滨大功率机车检修段二楼食堂

合同编号

租赁面积(m2

302

经营项目

餐饮服务

租赁起止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结构状况

主体结构

钢混

屋  面

二楼

室外墙体

空心砖

室内顶棚

吊顶

室内墙体

空心砖

室内地面

瓷砖

房门材料

复合门

窗户材料

塑钢

间  数

4

附属设备设施

消防设施

消火栓

灭火器

烟感探头

喷淋头

电源

220V/380V

220V

照明灯具

其他事项

出租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承租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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