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和平设计[2023]12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新建门急诊综合楼已由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以 津教政办[2023]17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建设资金为 *****查看详情.94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查看详情.9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查看详情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新建门急诊综合楼,建设规模为*****查看详情平方米,本项目拆除东院区现有锅炉房、食堂、洗衣房、变电站等附属用房,拆除建筑面积5036平方米。新建门急诊综合楼总建筑面积*****查看详情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查看详情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地上6层(局部出屋面为机房层),地下2层,地下一层层高5米,地下二层层高4.95米,地上一层层高5.25米,二层至五层层高均为4米,六层层高5.1米,室内外高差0.15米,消防建筑高度26.8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完成面),规划建筑高度33.5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总投资额*****查看详情.94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23号,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东院区内,四至范围:东至四平西道、南至教学楼、西至门诊 楼、北至兰州道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新建门急诊综合楼EPC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拆除东院区现有锅炉房、食堂、洗衣房、变电站等附属用房,拆除建筑面积5036平方米。新建门急诊综合楼总建筑面积*****查看详情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查看详情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地上6层(局部出屋面为机房层),地下2层,地下一层层高5米,地下二层层高4.95米,地上一层层高5.25米,二层至五层层高均为4米,六层层高5.1米,室内外高差0.15米,消防建筑高度26.8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完成面),规划建筑高度33.5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首层建筑面积1951.98平方米,主要包括急诊、放射科、挂号、取药等功能房间;二层建筑面积2611.52平方米,主要包括急诊、门诊室、化验室等;三层建筑面积2342.74平方米,主要包括急诊、门诊室、急诊观察室等;四层建筑面积1836.1平方米,主要包括急诊治疗室等;五层建筑面积1836.1平方米,主要包括急诊治疗室、ICU等;六层建筑面积1574.88平方米,主要包括手术室、EICU等;屋顶机房层建筑面积346.68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772.06平方米,主要包括放射科、医技用房、急救及消防安防等功能用房;地下二层建筑面积2727.94平方米,主要包括设备用房、人防、药库等。项目同步实施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总投资额*****查看详情.7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3月10日 至 2026年12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正式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若为正项目经理兼任则不得存在在施工程记录);(2)设计人员配置:1)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任命书;2)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任命书;(3)施工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任命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提供任命书。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配置需严格执行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执行;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2家,明确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并约定联合体双方的工作内容,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6时00分。 |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代理处现场递交资料原件,递交前需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邮箱fylz0532@163.com,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雷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鞍山道154号
邮政编码:
******查看详情 联系人:范文红 电话:022-
********查看详情 传 真:022-
********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
******查看详情 联系人:李振、杨礼宁、王春林、马建荣、任睿 电话:022-
********查看详情 传 真:022-
********查看详情 日期:2023年12月2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受理负责人:范文红
电话:022-
********查看详情传真:022-
********查看详情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鞍山道154号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刘永飞
电话:
********查看详情传真:
********查看详情电子邮箱:hpqzjw32@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