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集中留观及转运组相关要求,加快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隔离留观场所相关费用清理结算,拟聘请第三方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精神,阿拉街道办事处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集中隔离酒店等相关费用清理结算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隔离留观场所相关费用审计服务
目录代码:B0302 目录名称: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对威尔登酒店、豪景酒店、维也纳智好昆明学院店、星河酒店、天云大酒店、呈实之光酒店、中凰酒店、未来生活酒店、云琪大酒店、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灭灵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服务保障期间的入住情况、消杀情况、垃圾清运等方面服务保障工作费用进行复核和初步审计,反馈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对阿拉街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隔离留观场所相关费用进行审计,并出具各家单位审计报告,以审计报告为参考上报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拨付相应的疫情防控经费,完成相关费用最终结算。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5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下拨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六、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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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目标要求
1.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协助做好阿拉街道辖区内隔离留观场所相关费用清理结算,出具审计报告;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阿拉街道办事处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阿拉街道办事处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此项工作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负责开展审计工作。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月5日到1月11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月11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施明志,********查看详情
(具体详见后期招标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