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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资金的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申报创业带动

所属地区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 发布时间 2024/1/10 关键词申报创业带动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申报创业带动”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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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象:

在西固区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统称“市场主体”,不含子公司或分公司及国有资本投资成立的经营主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请应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提出。

二、补助条件及标准:

(一)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市场主体可申请一次性补助。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上述重点群体人员的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只有1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当年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等奖补资金的市场主体,不再重复予以补助。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场租费、通信网络费、开展员工培训、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1);

2.市场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2);

4.带动就业人员类别材料证明;

5.银行代发工资收入(不能低于当年西固区最低工资标准);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兰州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以及缴费凭证);

8.企业征信证明。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 程娜 联系电话:0931-*******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查看详情

联系地址:玉门街321号三楼创业办

附件:

1.2023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1.doc

2.企业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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