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2023)黔02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六盘水腾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庆房开”)的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1月5日作出(2024)黔02破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景沛律师事务所担任腾庆房开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重整程序,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此公告邀请各造价机构参与竞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六盘水腾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辜中贵,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系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腾庆房开包含“公元玖玺”“腾庆综合市场”“腾庆艺新综合楼”“卡达凯斯-山水城”四个项目。
“腾庆艺新综合楼”项目位于六盘水双水新区高林路,此项目已全部销售完毕;
“卡达凯斯”项目住宅、商业、车位均已进行销售,住宅已经完全销售,商业未销售面积为*****查看详情.89㎡,车位未销售面积为6863.7㎡。
“公元玖玺”项目涉及土地约80亩,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3号楼、4号楼、5号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目前项目1号楼、5号楼大部分孔桩已完成,剩余工程未做;2号楼、4号楼孔桩工程完成,部分基础工程完成,剩余工程未做;3号楼主体修建完成,基本封顶。项目未实际进行销售,因资金链断裂,腾庆房开无法继续对“公元玖玺”项目进行建设,现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腾庆综合市场”项目约20亩土地,其中约14亩土地上修建了4层商业,剩余约6亩土地为净地,未进行开发建设。
二、造价工作范围
1、对腾庆房开在建工程原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量进行分割,并按照原合同签订价值和市场公允价值算出已完成工程量的造价,出具工程造价报告。
2、配合管理人扣减实际已支付的工程款后,剩余尾款欠额的确认,对已完工工程量、工程节点进行核定并出具清单、报告。
3、对在建工程及未开发土地开发后的后期工程量(达到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条件)编制工程造价(包括市场公允价值和原合同签订价值)并出具报告(包括后期不同施工方各自预计完成的工程量),负责编制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等工程预算编制工作。
4、在建工程复工后参于每个月的工程量审核,资金审批,零星工程的预算及特殊设备及材料的市场询价并出报表,供管理人审核。
5、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废弃材料设备、地下室清淤等垃圾清运以及达到造价咨询、质量鉴定等第三方机构进场开展工作所必要的界面清理和安全防护措施等施工项,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的编制工作(如需)。
6、协助管理人完成涉及工程款类债权审核工作。
7、协助评估、审计机构完成评估审计(如需)。
8、根据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的“质量不合格的相关工程项目维修、修护、修复专业方案和意见”(如有),出具工程造价报告。
9、按照管理人或者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对工程造价报告进行解释、说明,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管理人化解潜在重大矛盾。
10、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相关工程造价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11、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三、参选机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证明文件;
3、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来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4、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5、近三年未参与过腾庆房开的造价工作;
6、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时间、质量要求;
7、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优先;
8、具备破产(重整)造价工作经验;
9、没有其他不得参与本案的情形。
四、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参与申报的造价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装订成册。
1、参选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主体资格、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造价团队建设情况);
2、有效的机构注册证书、有效且造价资质能覆盖上述造价内容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入选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相关证明(如有);
3、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本次工作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配合管理人工作,先行出具造价报告;造价费用由管理人根据案件进展及资金状况支付(原件);
4、声明:参选机构近三年未参与过腾庆房开的造价工作以及无其他不得参与本案件的情形(原件);
5、参选机构近三年来参与破产重整造价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
6、工作计划书:包括但不限于拟参与本案件造价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和派驻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工作计划、安排情况等;
7、报价方案:报价应为固定包干价,包括完成所有造价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办公、差旅、税费等),造价费用由管理人根据案件进展及资金状况支付;
8、申报承诺函(原件,内容见附件)。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下午17点前。
(二)报名方式。邮寄或者现场提交报名文件(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扫描件一份。提交时可通过微信先行将报名文件电子版发至管理人处),若邮寄提交,以邮件签收之日为提交报名文件之日。邮寄及现场提交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街道未来之城A4栋15楼;管理人联系人:吴律师;联系电话:157*****786(微信同号);并在邮单上注明“腾庆房开造价申报材料”。
六、造价机构的选定
(一)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向管理人联系了解腾庆房开的有关情况。
(二)管理人将从造价机构资质、经验、费用报价及时间安排等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一家作为本案的造价机构,报人民法院批准后依法公示。如参选单位均不符合或未取得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的,管理人有权不与参选单位中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若报名机构只有一家的,管理人综合考虑该机构的报名方案并报人民法院同意后选定该机构为本案的造价机构。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的审计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合同。中选的审计机构,管理人将在报法院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二)报名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参选机构应确保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与报名文件体现的项目成员一致;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腾庆房开管理人。
六盘水腾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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