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持续优化交通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洛公管办〔2023〕7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对2023年下半年已经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的公开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交通运输系统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的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情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抽查对象比例为:市交通运输系统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总数的10%(抽检项目见附件5)。
二、检查时间和检查地点
2024年1月26日10时,局1104会议室。
三、重点抽查内容
一是对应招未招、规避招标问题开展排查。对项目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场外交易或其他擅自改变招标方式的情形开展检查。二是分别对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行为进行检查(详见附件1-4)。三是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情况、履约情况、标后管理、履约评价、公平性竞争自查情况、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相关情形。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招标人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督促本部门或本科室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合力,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问题导向。各招标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要对外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
(三)严格检查纪律。在执行抽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