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幸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营山县幸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招标文件
关于“营山县幸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中2.2.3(4)投标人业绩作以下修改:
1、投标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基本业绩要求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2、投标人每增加一个2021年 01 月 0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施工总承包施工库容为中型水库(或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业绩或新建中型水库(或大型水库)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加 3 分;业绩不可重复得分,本项最多得 6 分。
已完工项目须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截图(项目状态须为完工已验收)、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完工证书复印件),若上述证明材料对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载明的或业主证明为准 。
招标人:营山县幸福水库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