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区2024-2026年度商业零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OIS/CP-10A1-******查看详情)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大区2024-2026年度商业零星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大悦城(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上海静安大悦城、上海长风大悦城、苏州大悦城。
范围:
上海静安大悦城:2024-2026年度商铺调改,商铺拆除复原,公共区域零星维修,应急抢修等;具体采购项目涉及:土建装饰工程、水暖通工程、公共区域及/或店铺内结构拆除改造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空调设施设备改造维修工程、机电改造工程等
上海长风大悦城:2024-2026年度商铺调改,商铺拆除复原,公共区域零星维修,应急抢修等;具体采购项目涉及:土建装饰工程、水暖通工程、公共区域及/或店铺内结构拆除改造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空调设施设备改造维修工程、机电改造工程等
苏州大悦城:2024-2026年度商铺调改,商铺拆除复原,公共区域零星维修,应急抢修等;具体采购项目涉及:土建装饰工程、水暖通工程、公共区域及/或店铺内结构拆除改造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空调设施设备改造维修工程、机电改造工程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21年2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5万及以上建筑工程(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被项目所在省(或直辖市)范围内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五年的(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
9.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因串通投标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
10.近一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企业;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11.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2.被信用中国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要求时间登录 “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有变动,以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通知为准)。
获取方式为线上。获取方式指引:
(1)首次参加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前往电子化平台进行“实名户注册-主体认证-业务申请”三个环节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准备营业执照、法人章、企业公章等资料进行“CA办理”。投标人可在电子化平台下载平台操作指南或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的操作视频。若投标人未及时在电子化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2)投标人凭机构CA(也可凭在电子化平台上注册的手机号和接收的验证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login/index.html#/login?loginType=2)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未按规定从电子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时间以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发出招标公告中时间为准)。
5.2 开标地点: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port al/index.html#/home)供应商凭机构 CA (也可凭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的手机号和接收的验证码)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远程线上开标(签到、解密并开启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成功递交。逾期上传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按要求加密上传并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为投标人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法定依据。
5.4 投标人参与开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
六、其他: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本项目3个标段遵循“兼投不兼中”、“3个标段组合价格最低”原则。
公告期:2024年2月4日到2024年2月9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在中粮E采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大悦城控股招标监督联络方式:
业务监管(关于招标流程违规投诉):
大悦城控股产品中心座机:010-********查看详情/
违纪举报(关于人员廉洁等违纪问题):
大悦城控股纪委座机:010-********查看详情
八、联系事项:
1. 招 标 人:大悦城 (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166号S1001-07室
联 系 人:王志浩
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
联 系 人:张丹枫
电子邮件:zhangdf@sois.sh.cn
发布媒介:
本项目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CA办理:
请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与法定代表人CA证书,如有委托授权代表人,授权人也需提前办理个人CA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