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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北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政道路清扫保

所属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 2024/2/18 关键词政道路清扫保   近期更新6项目点击关注“政道路清扫保”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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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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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北区市政道路清扫保
洁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12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北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
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094.333075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一标段; (002)北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招标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具体名称以各省市颁发名称为准);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涉及
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6 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供应商联合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大中型企业需提供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协议,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协议需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
合同总金额 53%以上(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协议需明确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61%以上(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依据(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
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中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8 为保证联合体协议中小微企业的权力,联合体牵头方需承诺按时向小微企业支付相关费
用,保证小微企业的比例能够落实到位,如因牵头人未及时向小微企业支付资金导致的一切
纠纷均由牵头人承担。招标人有权向主管监督部门上报相关情况,追究其相关责任。(需提
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 按照郑环攻坚办【2019】111 号文件要求及豫工信联汽〔2022〕89 号,参与本次项目所
有车辆均为新能源车辆,未按要求使用新能源车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投标。(需提供
承诺函,格式自拟);
(002 北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具体名称以各省市颁发名称为准);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涉及
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6 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供应商联合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大中型企业需提供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协议,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协议需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
合同总金额 53%以上(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协议需明确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61%以上(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依据(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
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中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8 为保证联合体协议中小微企业的权力,联合体牵头方需承诺按时向小微企业支付相关费
用,保证小微企业的比例能够落实到位,如因牵头人未及时向小微企业支付资金导致的一切
纠纷均由牵头人承担。招标人有权向主管监督部门上报相关情况,追究其相关责任。(需提
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 按照郑环攻坚办【2019】111 号文件要求及豫工信联汽〔2022〕89 号,参与本次项目所
有车辆均为新能源车辆,未按要求使用新能源车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投标。(需提供
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zzhkgggzy.cn)网站。 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
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
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电子上
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
面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北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
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12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北区市政道路清
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200943330.75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200943330.75 元人民币;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
(元)
1 郑港财采公开-2024-1201 北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一标段 92032159.68
92032159.68 是 46016079.84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7609647.9
2 郑港财采公开-2024-1202 北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项目二标段 108911171.07
108911171.07 是 54455585.54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2673351.3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各标段最高单价限价如下:一级市政道路 17 元/年·㎡,二级市政道路 13 元/年·㎡,三级
市政道路 10 元/年·㎡,四级市政道路 7 元/年·㎡。
5.1 采购范围:航空港实验区管理区域内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以及沿街商铺门前
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城市应急保障;中标区域内环卫设施(取水设施、工具箱
等环卫设施的维修维护);满足道路扬尘防控需求,做好精细化管理工作及涉及案件的处理。
5.2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北至经开区界、南至洞庭湖路(不含)、西至新郑界(京港澳高速)、东至中牟
界,区域内已移交市政道路面积约 280.9435 万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为:北至洞庭湖路(含)、南至始祖路(不含)、西至新郑界(京港澳高速)、东至
中牟界,区域内已移交市政道路面积约 303.8693 万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就本项目的 2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同时中
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优先选择权,其他标段按照候选人排名进行顺延。
5.3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并满
足相关政策和质量的要求。
5.4 合同履行及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具体名称以各省市颁发名称为准);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涉及
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6 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供应商联合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大中型企业需提供企业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协议,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协议需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
合同总金额 53%以上(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协议需明确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61%以上(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依据(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
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中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8 为保证联合体协议中小微企业的权力,联合体牵头方需承诺按时向小微企业支付相关费
用,保证小微企业的比例能够落实到位,如因牵头人未及时向小微企业支付资金导致的一切
纠纷均由牵头人承担。招标人有权向主管监督部门上报相关情况,追究其相关责任。(需提
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 按照郑环攻坚办【2019】111 号文件要求及豫工信联汽〔2022〕89 号,参与本次项目所
有车辆均为新能源车辆,未按要求使用新能源车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投标。(需提供
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0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zzhkgggzy.cn)网站。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
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3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3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
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
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
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
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
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371-60870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领涛
联系电话:18680233909
邮 箱:2307187088@qq.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 27 号 12 层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领涛
联系电话:186802339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371-608702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 27 号 12 层
联 系 人: 张领涛
电 话: 18680233909
电子邮件: 230718708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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