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福海县乌伦古湖2024年度七十三小海子沙梁子点—地窝子捕捞点水域池沼公鱼捕捞作业权、公安农场水域—莫合台捕捞点水域池沼公鱼捕捞作业权 | |||||
项目编号 | ********查看详情-01 | |||||
委托方 | 福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及 竞价期限 | 公告及报名期(现场书面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2024年3月8日10:00时始至2024年3月25日18:00时止。 (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达保留价不得成交,价高者得!拍卖会日期:2024年3月26日12:00开始,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情况 | 按照委托方书面通知处理 | |||||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 ||||||
序号 | 出租标的 | 租期(年) | 租金参考价(万元/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1 | 福海县乌伦古湖2024年度七十三小海子沙梁子点—地窝子捕捞点水域池沼公鱼捕捞作业权 | 1 | 200 | 40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
2 | 福海县乌伦古湖2024年度公安农场水域—莫合台捕捞点水域池沼公鱼捕捞作业权 | 1 | 150 | 30 | 拍卖师现场宣布 | |
1.标的位置:福海县 2.标的物权属情况:标的无权属纠纷; 3.本次捕捞作业权标的按现状拍卖,以实际踏勘为准,意向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 ||||||
资产租赁用途要求 | 1.标的主要用途为:池沼公鱼捕捞作业权,不得从事 违法违规 项目。 2.承租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租赁经营期间,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服从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支付完毕全部租金。 | |||||
二、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 ||||||
竞买人需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资格,限定为福海县本地企业,捕捞作业渔船不少于20条,并配备对应的网具、技工和保障车辆物资等。确保有必要的渔业安全防范措施,能够积极配合接受渔政部门及福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 | ||||||
三、竞买条件 | ||||||
1.池沼公鱼捕捞作业只能用生态、环保的网具捕捞,禁止使用灯光诱捕、电力拖捕、电动助推器捕捞、定置漂网捕捞和毒鱼、炸鱼等捕捞方式。 2.渔业捕捞作业类型、作业场所、作业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核定是体现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有利于作业结构调整的原则。 3.从事池沼公鱼捕捞活动,由县水产发展中心批准并按照核定的作业类型、作业场所、作业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作业,任何单位不得违反以上规定。 4.渔业捕捞活动应当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渔业捕捞特定水域、特定时间内捕捞特定渔业品种。 | ||||||
四、竞得人确定方式 | ||||||
竞买人出价大于或等于底价,拍卖师三次报价无人再次加价,落槌成交. | ||||||
五、报名参与方式 | ||||||
项 目 登 记 |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书面申请方式,具体如下: 报名方式:现场书面申请(阿勒泰地区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接受邮寄、电话、口头等方式申请; 申请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2.保证金到账凭据。 ②法人单位(机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3.授权委托书(制式); 4.保证金到账凭据。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确认书》 | 拍卖成交,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及佣金,未竞得者凭票据全额无息退还。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906-*******查看详情。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按照拍卖法收取。 | |||||
七、其他说明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无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地址: 阿勒泰市红墩路12号将军城3期1栋 | |||||
项目负责人 | 地址:阿勒泰市红墩路12号将军城3期1栋 |
阿勒泰地区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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