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管线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核准字【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交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为邯峰电厂首站外端,依次沿电厂路、磁州窑路、响堂大道、淑村镇南、史村连接线和西环路进行直埋铺设,终点为霍北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北测的隔压换热站(以最终规划部门批复为准),设1座中继泵站和1座隔压站,管道直径为1.4米,全长约41.22公里,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1.1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完成之日止。2.1.2质量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2.1.3建设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冀南新区、邯山区、复兴区。2.1.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管线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包含:报建报批服务、设计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服务、合约管控服务及现场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项目管理类(代建、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的企业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网上中标公示页、中标通知书。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至少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中的一项执业资格;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2023年3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以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为准)。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7 09:00至2024-04-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16 14:30:00,地点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