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传染病医院配套周边道路工程设计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拟对长丰县传染病医院配套周边道路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发包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ZMZ*******查看详情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长丰县传染病医院配套周边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4、施工内容:完成长丰县传染病医院配套周边道路工程设计,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排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预算400万元。
设计内容:包括勘察、测绘、鸟瞰图航拍、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等项目所需全过程服务内容,确保项目正常招标、施工。设计费用包括以上设计服务所需全部费用,项目设计过程中产生其它未预测到的费用也一并包括(含地质勘察费、专家评审费等所涉及全部费用)。
5、服务地点:长丰县庄墓镇
6、发包价格:固定费率0.8%,最终结算价=项目施工中标价*费率(0.8%)。
7、中标规则:抽签摇号
8、开标时间:2023年4月1日下午15: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9、开标地点:庄墓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西侧会议室
10、根据中标规则确定2名候选人及优先次序,通过公示的第一顺位候选人中标,未能顺利签订合同的,由其余候选人依次递补。
11、付款方式:按照施工图经审查通过并提交全部成果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合同价的100%。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12、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以来承担过市政道路设计业绩一个,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投标人(在允许联合体的项目中也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如发现与实际不符,评标委员会可判定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已中标(或中标候选)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报名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同类业绩证明。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开标后不予退还。(所有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否则无效。)
备注:(1)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发包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一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则提供 2022年9、10、11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本项目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业主单位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2)现场报名人员需为公司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本人,否则视为无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4月1日中午11:00递交报名材料
3、报名地点:庄墓镇党政办
4、项目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联系方式:王工 联系电话:0551-********查看详情
五、发放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