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精神,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6号)以及《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委托杭州等设区市文物局组织实施考古调查勘探事项的通知》(浙文物〔2023〕264号)等文件精神,原由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具体实施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现由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具体实施。
为确保政策的延续性,我市土地储备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收费标准拟参照浙江文物考古研究所于2021年制定的《关于配合基本建设考古非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执行。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考古调查
1.地块类考古调查:不收费;
2.线路类考古调查:3000元/千米。
(二)考古勘探
1.普探(一般勘探):5元/平方米;
2.详探(重点勘探):10-30元/平方米。
以上收费标准现向全社会公示,各地各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处室:文物处;
联系电话:0577-********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查看详情@qq.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917。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