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康乾市政建筑有限公司就宁津县城区(西起西环一路,东至银河路,南起阳光大街,北至振华大街主要路口约65个),(西起西环一路,东至银河路,南起三岭大街,北至阳光大街主要路口约68个)路口改造修补项目工程进行询价,欢迎具备相应实力的劳务公司参与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施工地点
宁津县城区(西起西环一路,东至银河路,南起阳光大街,北至振华大街主要路口约65个),(西起西环一路,东至银河路,南起三岭大街,北至阳光大街主要路口约68个)。
二、承包方式范围及工程量
承包方式为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商砼、面包砖、路牙石、沙子、水泥等所有材料)等所有施工内容的施工承包,详见施工图纸。
1、路口改造主要包含以下情况:
(1)三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口宽度小于1.2m,单面坡缘石坡道宽度小于人行道全寬的。
(2)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坡道大于1:20,三面坡缘石坡道坡度大于1:12的。
(3)缘石坡道距坡道下口路缘石距离小于25cm的。
(4)未按规范设置提示盲道的,行进盲道、提示盲道宽度小于30cm的。盲道被占用或与障碍物距离小于规范要求最小距离的。盲道与相邻人行道砖颜色、材质无差异的。盲道砖规格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的。
(5)缘石坡道坡口与路面存在高差的。
(6)缘石坡道顶端未留有过渡空间或过渡空间宽度小于90cm的。
(7)缘石坡道上下坡处设置雨水箅子的。
2、施工时应按拆除及恢复的人行道(含盲道)面积计量,人行道(含盲道)恢复做法应与原 人行道做法保持一致。
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施工资料及结算事宜,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防尘网(规格不低于6针)及时覆盖,竣工清理以及完工交付验收前的保护工作。
注:响应人报价应包含除上述材料以外为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包含税金内的所有辅材及费用。
三、施工工期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及时与询价人签订采购合同;根据工程进展并服从询价人安排进场施工。
四、技术及质量要求
1.要求所有项目均按图纸及发包人要求施工。
2.每道工序完工后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施工下道工序。
3.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五、付款方式
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施工预算的30%;前期无预付款。
2.验收合格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并出具验收报告后付至施工预算的60%,
3.验收合格满一周年,支付至审定结算额的90%。
4.验收合格满两周年,无息支付余款。
5.申请付款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报价须知
1.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用于此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机具费、辅材费、水电费、施工措施费、资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税金及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承担的各类风险费用;对承包人自认为报价中没有考虑的费用,发包人将不予支付。
2.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结算方式:审定结算额*(1-下浮率)。
4.响应人应严格按照询价函中提供的报价格式填报,如响应人在报价过程中发现本询价文件存在问题,可向询价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响应人能严格依此进行报价、施工。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发包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所发生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负责验收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两周年。
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费用及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7.承包人负责工程施工及验收资料编制。
8.本此询价采取低价中标的原则,报价人的投报下浮率低于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查看详情元(投标人需持投标保证金回执单投标,无回执单视为无效标,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本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持保证金收据退还)。
缴纳方式:银行电汇(含网银)或转账;
缴纳时间:于2024年3月31日上午9:30前由投标单位账户一次性全额汇至山东康乾市政建筑有限公司账户;
收款人:山东康乾市政建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
纳税人识别号:*****查看详情 422MA 3EPU3 D9T;
联系电话:马会计 137*****627。
八、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本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持保证金收据退还。
九、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工程施工范围及采购规模)原件及复印件、报价函、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须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
2、响应人于2024年3月31日上午9:30前把报价资料送至宁津通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收。
十、招标控制价:审定结算额下浮率不低于10%(提供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足9%税率的均按相应差值扣除)。
十一、询价成交原则:在符合本次询价内容及报价合理的前提下,根据所报的审定结算额下浮率综合评定后低价中标(税率不同时均按相应差值折算至9%进行对比),询价人保留否决所有报价的权利。
十二、在询价确定成交结果或签订采购合同之后,如果因上级规定或重大变故,需要取消本次采购任务时,将由山东康乾市政建筑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取消本次成交结果,中标人在采购询价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十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十四、附件:本工程报价函(2份)、采购合同(2份)、施工图纸。
十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山东康乾市政建筑有限公司
地 点:阳光大街、宁德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联系人:吕经理
2024年3月29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4X4YhJ-MBSJ-1X6x5Cq-g?pwd=w87b
提取码:w87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