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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4年北京新增商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重新比选项目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商务用车租赁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4/11 关键词商务用车租赁   近期更新7项目点击关注“商务用车租赁”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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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地点服务时间项目预算(元,不含增值税)
1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4年北京新增商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重新比选)北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302,752.30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北京新增商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重新比选)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北京新增商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重新比
选)(项目编号:ZB-14-04D-2024-D-A05270C01),比选人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比选代
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
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项目预算
(元,不含增值税)
1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北京新增商务用车租赁服
务项目(重新比选)
北京
合同签订之日
起 12 个月
302,752.30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新增长租公务车辆 1 辆,租赁期限为 1 年。车型要求为京牌 7 座别克
GL8(同等或以上的档次及标准)商务车。包含司机驾驶服务。
(2)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参选单价(不含增值税)或经修正后的参选单
价(不含增值税)超过对应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本项目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为 25000.00 元/月。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
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
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
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
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
如未提供,评选委员会有权以在该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1
(3)参选人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北京市汽车租赁
经营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2 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汽车租赁服务的项目经验,要求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
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
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参选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
间内及时提供。)
2.1.3 财务要求:参选人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
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财务要求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参选人 2021 年营业总收入应不低于 200 万元(含)人民币,2022 年营业总收入
应不低于 300 万元(含)人民币。
(2)参选人 2022 年营业总收入应不低于 200 万元(含)人民币,2023 年营业总收入
应不低于 300 万元(含)人民币。
注:
(1)2021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成立的参选人不作要求;
(2)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需同时提供母公司/公司财务报表,且以母公司/公司财务
报表为准,若未提供母公司/公司财务报表的,不予认可。
参选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报告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1.4 车辆要求:
(1)车辆要求:
1)供应商须服务期间提供 1 辆租赁京牌 7 座别克 GL8(同等或以上的档次及标准)商
务车;供应商须拥有车辆的完全产权。
备注:
A.车辆登记年限:注册登记日为 2024 年 1 月 1 日之后;车辆注册登记时间以车辆行驶
证为准。
B.行驶里程:提供的车辆必须不曾发生过重大或以上交通事故,行驶里程应在 5000 公
里以内(以交车时查验为准);
C.排量:商务车为 2.0T 及以上
D.提供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支付服务
E.车辆内饰:皮套、绒布座套等
2)驾驶员要求:按一车一人配备专业驾驶员,由供应商统一管理,按采购人需要进行
调配。驾驶员标准:
A.年龄及身体条件:35 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不吸烟;
2
B.驾驶员需固定人选,每天常规在岗时间为 8:30 至 18:00。
3)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驾驶员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
车辆的购买证明、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抬头为参选单位)等材料。若提供其
他同等或以上车型,需采取自证方式来证明其是否达到“同等或以上的档次及标准”,
参选人在参选时进行对比分析,并提供对比分析报告,报告需至少包含: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
①所提供的车辆对照比选文件提及的品牌型号,按产品说明书或试验报告中的指标进行
对比,全部指标均须等于或优于;
②其它无法量化的因素,参选人从所提供的车辆品牌的市场占用率、知名度、产品可靠
性分析、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证明该部分也达到同等档次及以上。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
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
的;
的。
3
(18)在最近三年(参选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
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
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 其他要求:提供并按要求填写《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参选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参选人之间不得串通参选,不得出现不同参选人的电子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
件创建标识码/网卡 MAC 地址/IP 地址一致、项目报名 IP 地址/openid 一致或其他围标串标
行为。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请参选人于 2024 年 04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4 月 15 日 1
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
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比选文件的购买与下载。操作指引如下: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参选人操作指
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参选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线上电子平台,
收取平台服务费:300 元,售后不退。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
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
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比选代理
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类别:鉴证咨询服务*平台服务费。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 8:30
-17:30(工作日)。
(4)“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
取比选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均属无效。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
4
(1)电子参选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
w.chengezhao.com/)完成上传。参选人未在交易平台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
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2)备份光盘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 423 号
远晖商厦 8 楼 806 室,联系人:刘家烨,联系电话:19927576627)。备份光盘需密封包装。
参选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参选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3)本次采购活动以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参选文件为准,
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参选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
电子参选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参选。当电子参选文件出现参选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
话:020-89524219)。若在参选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唱价现场参选人须提供在参选截
止时间之前进行参选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界面的全幅截图。该
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以备份光盘为准。如参选人未按要求提交备份光盘,则视为放弃备份光盘
开评选的权利。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失败的,备份光盘失效并予以退回,
其参选无效。参选人电子参选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参选人自身
原因导致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失败。电子参选文件上传成功但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异常
的,视为参选人撤销其参选文件。
5.3 唱价时间及地点:
(1)唱价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2)唱价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若参选人来现场
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 CA 证书(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 CA 证书)。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 参选保证金递交:4950.00 元
参选保证金缴纳方式:
(1)银行转账方式;
(2)“投标保”保函方式,保函须放到电子参选文件中统一上传至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
平台。申请“投标保”保函:登录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
hao.com/),在项目获取比选文件页面,可进入注册申请电子投标保函的页面;或购买文件
后,在“我的项目”中,对应项目的页面下进入注册申请电子投标保函的页面。“投标保”
保函办理指引详见《附件 6:“投标保”保函办理指引》。保函业务客服电话:020-83904996。
(3)银行保函、参选保函等方式,须提供银行保函、参选保函等原件,在递交截止时
5
间前递交至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423 号远晖商厦 8 楼 806 室,联
系人:刘家烨,联系电话:19927576627)。
6. 其他
6.1 办理 CA 证书的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在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过程电子参选。
(2)参选人需办理 CA 证书作为参选阶段的操作凭证。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之前
办理 CA 证书,并使用 CA 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参选。CA 证书办理详见【登陆】界面的【CA
在线办理】-【证书使用】-【自助申请流程指引】。
(3)已办理 CA 证书的参选人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 CA 证书的,需及时
向证书颁发机构提出,因参选人未及时更新 CA 证书导致其参选受影响的,其后果由参选人
自行承担。
6.2 比选人不承担参选人准备参选文件和递交参选文件以及参与本次参选活动所发生
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选与否,比选人将在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通知。
6.3 对比选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及时发
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参选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
参选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比选人不承担参选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
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
短信温馨提醒参选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比选人不承担
参选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chengezhao.com /)、(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
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 5 号
联 系 人:邹启盛

话:020-87711301
电子邮件:zouqisheng@bestpay.com.cn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423 号远晖商厦 8 楼
6
项目负责人:巫克纯、冯靖圆、钟龙华、刘家烨、郑枫旋
项目联系人:刘家烨、郑枫旋

话:19927576627、19120536679
电子邮件:liujy@gcbidding.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3110910037672405270
平台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 8:30-17:30(工作日)
8.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liujy@gcbidding.com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4 月 11 日
7
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地点服务时间项目预算(元,不含增值税)
1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4年北京新增商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重新比选)北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302,752.30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北京新增商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重新比选)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北京新增商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重新比
选)(项目编号:ZB-14-04D-2024-D-A05270C01),比选人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比选代
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
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项目预算
(元,不含增值税)
1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北京新增商务用车租赁服
务项目(重新比选)
北京
合同签订之日
起 12 个月
302,752.30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新增长租公务车辆 1 辆,租赁期限为 1 年。车型要求为京牌 7 座别克
GL8(同等或以上的档次及标准)商务车。包含司机驾驶服务。
(2)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参选单价(不含增值税)或经修正后的参选单
价(不含增值税)超过对应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本项目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为 25000.00 元/月。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
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
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
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
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
如未提供,评选委员会有权以在该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1
(3)参选人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北京市汽车租赁
经营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2 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汽车租赁服务的项目经验,要求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
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
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参选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
间内及时提供。)
2.1.3 财务要求:参选人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
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财务要求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参选人 2021 年营业总收入应不低于 200 万元(含)人民币,2022 年营业总收入
应不低于 300 万元(含)人民币。
(2)参选人 2022 年营业总收入应不低于 200 万元(含)人民币,2023 年营业总收入
应不低于 300 万元(含)人民币。
注:
(1)2021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成立的参选人不作要求;
(2)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需同时提供母公司/公司财务报表,且以母公司/公司财务
报表为准,若未提供母公司/公司财务报表的,不予认可。
参选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报告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1.4 车辆要求:
(1)车辆要求:
1)供应商须服务期间提供 1 辆租赁京牌 7 座别克 GL8(同等或以上的档次及标准)商
务车;供应商须拥有车辆的完全产权。
备注:
A.车辆登记年限:注册登记日为 2024 年 1 月 1 日之后;车辆注册登记时间以车辆行驶
证为准。
B.行驶里程:提供的车辆必须不曾发生过重大或以上交通事故,行驶里程应在 5000 公
里以内(以交车时查验为准);
C.排量:商务车为 2.0T 及以上
D.提供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支付服务
E.车辆内饰:皮套、绒布座套等
2)驾驶员要求:按一车一人配备专业驾驶员,由供应商统一管理,按采购人需要进行
调配。驾驶员标准:
A.年龄及身体条件:35 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不吸烟;
2
B.驾驶员需固定人选,每天常规在岗时间为 8:30 至 18:00。
3)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驾驶员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
车辆的购买证明、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抬头为参选单位)等材料。若提供其
他同等或以上车型,需采取自证方式来证明其是否达到“同等或以上的档次及标准”,
参选人在参选时进行对比分析,并提供对比分析报告,报告需至少包含:
①所提供的车辆对照比选文件提及的品牌型号,按产品说明书或试验报告中的指标进行
对比,全部指标均须等于或优于;
②其它无法量化的因素,参选人从所提供的车辆品牌的市场占用率、知名度、产品可靠
性分析、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证明该部分也达到同等档次及以上。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
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
的;
的。
3
(18)在最近三年(参选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
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
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 其他要求:提供并按要求填写《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参选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参选人之间不得串通参选,不得出现不同参选人的电子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
件创建标识码/网卡 MAC 地址/IP 地址一致、项目报名 IP 地址/openid 一致或其他围标串标
行为。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请参选人于 2024 年 04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4 月 15 日 1
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
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比选文件的购买与下载。操作指引如下: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参选人操作指
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参选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线上电子平台,
收取平台服务费:300 元,售后不退。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
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
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比选代理
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类别:鉴证咨询服务*平台服务费。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 8:30
-17:30(工作日)。
(4)“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
取比选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均属无效。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
4
(1)电子参选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
w.chengezhao.com/)完成上传。参选人未在交易平台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
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2)备份光盘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 423 号
远晖商厦 8 楼 806 室,联系人:刘家烨,联系电话:19927576627)。备份光盘需密封包装。
参选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参选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3)本次采购活动以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参选文件为准,
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参选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
电子参选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参选。当电子参选文件出现参选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
话:020-89524219)。若在参选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唱价现场参选人须提供在参选截
止时间之前进行参选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界面的全幅截图。该
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以备份光盘为准。如参选人未按要求提交备份光盘,则视为放弃备份光盘
开评选的权利。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失败的,备份光盘失效并予以退回,
其参选无效。参选人电子参选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参选人自身
原因导致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失败。电子参选文件上传成功但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异常
的,视为参选人撤销其参选文件。
5.3 唱价时间及地点:
(1)唱价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2)唱价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若参选人来现场
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 CA 证书(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 CA 证书)。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 参选保证金递交:4950.00 元
参选保证金缴纳方式:
(1)银行转账方式;
(2)“投标保”保函方式,保函须放到电子参选文件中统一上传至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
平台。申请“投标保”保函:登录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
hao.com/),在项目获取比选文件页面,可进入注册申请电子投标保函的页面;或购买文件
后,在“我的项目”中,对应项目的页面下进入注册申请电子投标保函的页面。“投标保”
保函办理指引详见《附件 6:“投标保”保函办理指引》。保函业务客服电话:020-83904996。
(3)银行保函、参选保函等方式,须提供银行保函、参选保函等原件,在递交截止时
5
间前递交至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423 号远晖商厦 8 楼 806 室,联
系人:刘家烨,联系电话:19927576627)。
6. 其他
6.1 办理 CA 证书的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在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过程电子参选。
(2)参选人需办理 CA 证书作为参选阶段的操作凭证。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之前
办理 CA 证书,并使用 CA 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参选。CA 证书办理详见【登陆】界面的【CA
在线办理】-【证书使用】-【自助申请流程指引】。
(3)已办理 CA 证书的参选人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 CA 证书的,需及时
向证书颁发机构提出,因参选人未及时更新 CA 证书导致其参选受影响的,其后果由参选人
自行承担。
6.2 比选人不承担参选人准备参选文件和递交参选文件以及参与本次参选活动所发生
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选与否,比选人将在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通知。
6.3 对比选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及时发
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参选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
参选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比选人不承担参选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
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
短信温馨提醒参选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比选人不承担
参选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chengezhao.com /)、(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
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 5 号
联 系 人:邹启盛

话:020-87711301
电子邮件:zouqisheng@bestpay.com.cn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423 号远晖商厦 8 楼
6
项目负责人:巫克纯、冯靖圆、钟龙华、刘家烨、郑枫旋
项目联系人:刘家烨、郑枫旋

话:19927576627、19120536679
电子邮件:liujy@gcbidding.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3110910037672405270
平台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 8:30-17:30(工作日)
8.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liujy@gcbidding.com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4 月 11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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