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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五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嵊州实景三维共享系统项目二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嵊州实景三维

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 发布时间 2024/4/15 关键词嵊州实景三维   近期更新1项目点击关注“嵊州实景三维”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绍兴五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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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五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嵊州实景三维共享系统项目(二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嵊州实景三维共享系统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S********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嵊州实景三维共享系统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查看详情

最高限价(元):*******查看详情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嵊州实景三维共享系统项目(二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查看详情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建设工期:第一阶段:2024年5月至2024年9月,共5个月,开展地形级地理场景、城市级实景三维数据、部件级实景三维数据的数据采集、场景融合、建库等工作;开展软件工程中的数据库升级改造等工作;
第二阶段:2024年10月底前,开展信创云环境下实景三维系统的试运行,并根据试运行效果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乐采云”的要求,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乐采云”将予以拒收。
2.“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乐采云”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查看详情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在使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4.磋商响应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乐采云平台”拒收。
5.磋商响应方在“乐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6.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磋商响应方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磋商响应方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投标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获取之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即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北楼14楼

2、项目实施单位信息

名 称: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地址:嵊州市领带园五路1号3号楼二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575-********查看详情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绍兴五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2楼1220室

联 系 人:马龙

联系电话:188*****501

质疑联系人:刘燕林

联系电话:0575-********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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