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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3处不动产资产评估涉及的事务所选聘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不动产资产评

所属地区 上海市-上海市-长宁区 发布时间 2024/4/19 关键词不动产资产评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不动产资产评”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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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资产优化调整工作安排,区国资委拟对3处权属不动产开展资产评估,以资产评估备案的结果增加对2个区属企业的投资。

根据《长宁区国资委中介机构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拟开展相关事务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评估对象

1、虹桥临空地区某5000平方米房产1、古北地区某3000平方米房产;

2、虹桥临空地区某5000平方米房产2。

三、工作内容

1、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对标的物进行现场调查。

2、评估测算和撰写报告。收集和分析资产信息,根据相关准则和要求,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相关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3、提供咨询服务。为评估涉及的经济行为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4、资产评估涉及的其他工作。

四、中介机构要求

1、具有上海市财政局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

2、评估机构信誉好,内部管理完善,执业质量好;

3、具有承接国有企业相关资产评估经验的专业人员。

五、保密及相关要求

1、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相关情况能够严格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情况及相关资料对外泄露。

2、承接业务后,能保证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稳定,且团队人员组成不发生较大变化。

六、选聘程序

1、区国资委在门户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2、中介机构根据公告要求进行投标;

3、区国资委选聘工作小组组织选用工作,确定项目使用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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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布选用公告,与选定的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七、投标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17:00前送达,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做作废件处理。

2、投标文件寄送方式:文件密封后加盖公章后寄送。

3、地址:长宁路599号9楼

4、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查看详情

王老师 电话:********查看详情

5、邮政编码:******查看详情

附件一:

应标材料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须以密封的形式,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标和价格标;

2、技术标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人员配备、工作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3、价格标主要包括对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报价等内容。

4、服务承诺:包括投标真实性承诺、履约承诺、保密承诺、服务承诺等;

5、证明材料:

①事务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复印件;

②拟派出项目组人员构成以及项目负责人、主要成员简介与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6、联系方式及其他。

以上信息及材料请汇总在一本标书内,每个标的递交一份正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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