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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洺河应急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洺河应急防洪

所属地区 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 发布时间 2024/4/23 关键词洺河应急防洪   近期更新3项目点击关注“洺河应急防洪”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鸡泽县河长制技术服务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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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洺河应急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洺河应急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2024】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河长制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鸡泽县河长制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鸡泽县鸡泽镇、浮图店镇、双塔镇、风正乡。

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1)加高培厚洺河两岸堤防,设计洪水标准采用规划 20 年一遇(即 260m3/s),对堤顶道路及上堤坡道进行硬化,根据冲刷情况,对堤坡采取防护措施;

(2)结合堤外排水,沿左右两堤修建 7 座穿堤排涝闸,其中左堤 3 座,右堤 4 座;

(3)结合现状洺河与留垒河的连通情况,方便对洪水进行调节控制,在六方渠与洺河交口新建 1 座连通闸,设计过闸流量 40m3/s;

(4)为提升洺河右岸村庄防洪能力,利用一期工程弃土修建村庄防护堤,结合”23.7”洪水情况、一期工程实际弃土量、防护堤堤高采用2m,顶宽5m,并对堤顶道路进行硬化;

(5)为加强区域排涝能力,对霍曲线路边沟进行改建,并与留垒河进行连通;

(6)为加快洺河两岸村庄内部涝水下泄,对沿线东柳村及韩固村的 12 座村庄排水口进行拆除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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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结束并移交全部资料止。

2.1.4质量标准:优良。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建设期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移交阶段的管理服务及配合各项手续办理,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即可: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水利水电专业)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并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水利水电专业)。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备同等及以上规模的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或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特别说明:注:(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冀政务办【2023】35号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 24 日09:00至2024年4月 29 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鸡泽县河长制技术服务中心 刘科长 0310-*******查看详情;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唐杨志 0311-********查看详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泽县河长制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邯郸市鸡泽县九鼎西路55号

联 系 人:刘科长

电 话:0310-*******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E座801

联 系 人:唐杨志

电 话:0311-********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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