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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三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项目第3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住宅专项维修

所属地区 海南省-三亚市 发布时间 2024/4/28 关键词住宅专项维修   近期更新14项目点击关注“住宅专项维修”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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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三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项目(第3标
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ZB-CEBBANK[2024]007)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三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项目(第3标段: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成交供应商需要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在三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
金使用过程中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服务期限:壹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A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三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项日(第3标


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三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项目(第3标
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
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
件):
(3)投标人营业办公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投标人依法取得的房产证明文件,非自有房产
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如招标人通过正当媒介获得投标
人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
(6)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年份
提供。财务报表中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提供投标人2023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投
标人近期连续12个月10人(含)以上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8)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招
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p:/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核实):
(9)投标人利益关联情况声明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m.gsxt.gov.cn)进行查询核实):
(10)投标人关于公正性的声明函: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
工存在亲属关系且该亲属关系影响本次采购的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
供声明函)
(1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此项内容由招标人做系统
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
(1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此项内容由评标委
员会做横向对比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地址及方式:海口市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21B,购买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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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不能完全提供者不予办理):(1)有效的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
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3)投标人营业办公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投标人依法取得的房
产证明文件,非自有房产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4)
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两年的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财务报
表中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5)提供投标人2023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
税证明和投标人近期连续12个月10人(含)以上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6)单位介绍信
或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除第6项介绍信或授权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3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问: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3楼会议室
七、其他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委托,对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三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项目(第3标段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1.招标编号:HYZB-CEBBANK[2024]007
2.项目说明:成交供应商需要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在三亚市住宅专项维
修资金使用过程中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服务期限:
壹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
件):

(3)投标人营业办公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投标人依法取得的房产证明文件,非自有房产
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如招标人通过正当媒介获得投标
人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
(6)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年份
提供。财务报表中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提供投标人2023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投
标人近期连续12个月10人(含)以上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8)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招
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rw.ccgp.gov.cn/)进行查询核实):
(9)投标人利益关联情况声明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进行查询核实):
(10)投标人关于公正性的声明函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
工存在亲属关系且该亲属关系影响本次采购的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
供声明函)
(1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此项内容由招标人做系统
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
(1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此项内容由评标委
员会做横向对比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磋商文件地址及方式:海口市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21B,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以下资料(不能完全提供者不予办理):(1)有效的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工
程师注册证书(3)投标人营业办公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投标人依法取得的房产证明文件,
非自有房产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4)提供投标人
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两年的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财务报表中至少应
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5)提供投标人2023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投
标人近期连续12个月10人(含)以上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6)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
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除第6项介绍信或授权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00元。
4.4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3楼会议室:
5.3、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载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12楼
联系人:秦工
电话:0898-68520712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21B
联系人:沈工
电话:1897609963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12楼

联系人:秦工

话:0898-68520712
电子邮件:qinrenfei@hk.cebbank.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21B
联系人:沈君实

话:18976099633
电子邮件:5976568808qq.com
招标人成其相标代要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沙法家(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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