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宣和镇赵滩、何营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源工程及低产田地力提升项目(三标段至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宣和镇赵滩、何营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源工程及低产田地力提升项目己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沙坡头区宣和镇赵滩、何营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源工程及低产田地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宣和镇 。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 9.9万立方米蓄水池2座、泵站2座,配套机电设备9套、自动化工程,增施有机肥200吨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宣和镇赵滩、何营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源工程及低产田地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执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2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赵滩西蓄水池、泵房等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赵滩东蓄水池、泵房等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标段:赵滩西蓄水池、泵房等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四标段:赵滩东蓄水池、泵房等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注: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本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只认可通过“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其余平台查询一律不予认可)。
3.4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9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办理CA锁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查看详情(交易平台有关事项,根据选择交易平台情况,由招标人自行填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监理标段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路252号
联系人:陶晓明
联系电话:0955-*******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联系人:高雪梅、刘涛、李静
电话:0951-*******查看详情/187*****581
2024年04月29日
640*****240424*****1003]沙坡头区宣和镇赵滩、何营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源工程及低产田地力提升项目-三标段.NXZF">[A640*****240424*****1003]沙坡头区宣和镇赵滩、何营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源工程及低产田地力提升项目-三标段.NXZF
640*****240424*****1004]沙坡头区宣和镇赵滩、何营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源工程及低产田地力提升项目-四标段.NXZF">[A640*****240424*****1004]沙坡头区宣和镇赵滩、何营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源工程及低产田地力提升项目-四标段.NXZF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