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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米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律诉讼代理等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法律诉讼代理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发布时间 2024/5/8 关键词法律诉讼代理   近期更新5项目点击关注“法律诉讼代理”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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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大米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律诉讼代理等服务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大米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律诉讼代理等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查看详情

1.3采 购 人:黑龙江大米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采购预算:700,000.00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法律诉讼代理、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法律、资产)、清算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完成采购人全部委托服务为止。

2.3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双鸭山市、佳木斯市

2.4付款方式: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进行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1)在采购人签署合同之日起3日内支付总服务费的20%;

(2)意向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采购需求对下级企业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总服务费的5%;

(3)完成对采购人下级企业所有诉讼案件的审查判定并出具《审查报告》,采购人支付总服务费的5%;

(4)完成采购人与下级企业原股东股权纠纷违约追偿诉讼并包括与此相关的衍生诉讼(包括一审、二审与执行阶段),向法院递交材料并受理立案通知开庭。如涉及诉讼案件较多则先明确总数,采购人根据每个案件进度支付总服务费的20%;

(5)完成采购人下级企业全程的清算法律服务。采购人根据清算进度(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提交清算报告)支付总服务费的50%;

采购人按上述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如到某一阶段采购人与意向供应商终止合作,则终止合作后的后续律师费用意向供应商不再收取,已经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费。

2.5质量要求:如期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全部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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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其营业执照、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及其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除律师事务所以外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主任律师,须承诺项目负责人出庭主诉。(提供加盖公章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主任律师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拟的承诺书)

(3)意向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人数(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6人(会计师不少于4人、资产评估不少于4人),项目中途变更团队人员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提供加盖公章的团队名单和承诺书)

(4)意向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办理股权纠纷法律诉讼案件并生效判决胜诉(为当事人减少经济损失也视为胜诉)的业绩一份、清算项目业绩一份(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判决书复印件)

(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联合体中除律师事务所外均需提供)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律师事务所。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提供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9:00至2024年5月7日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查看详情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9:00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年5月8日8:30-9:00

6.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702开标室

6.4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响应文件的审核

7.1审核时间:2024年5月8日9:00

7.2审核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大米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66号二楼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78*****578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李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51-********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查看详情

供应商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


项目名称: 黑龙江大米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律诉讼代理等服务
项目编号: 0222FW********查看详情
采 购 人: 黑龙江大米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采购预算(元): 700,000.00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4月29日
成交结果发布日期: 2024年5月8日
意向供应商初次报价(元)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656,000.00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 690,000.00
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评审建议报告,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单位: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
成交金额(元): ******查看详情.00
采 购 人: 黑龙江大米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66号二楼
联 系 人: 韩先生
电 话: 178*****578
代理机构: 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451-********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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