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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保健中心体检部医用耗材及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医用耗材及药

所属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发布时间 2024/5/14 关键词医用耗材及药   近期更新3项目点击关注“医用耗材及药”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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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珠海保健中心体检部医用耗材及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查看详情(CGP)

项目名称:珠海保健中心体检部医用耗材及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包组1:人民币伍拾叁万零捌佰捌拾捌元整(¥530,888.00);

包组2: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330,000.00);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最高限价:包组1:100%;

包组2:100%;

采购需求:

1.采购人情况:珠海保健中心体检部医用耗材及药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单位(部门)为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拱北海关口岸门诊部),委托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2.本项目拟采购一批珠海保健中心医用耗材及药品,本项目分2个包组,其中包组1为医用耗材,包组2为药品,具体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包组1、2):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若合同到期之日下一协议供货期尚未生效,则本合同采购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下一协议供货生效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组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或书面承诺中标后供货前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包组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所报产品及包装的相关生产批件;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除提供药品制造商《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所报产品及包装的相关生产批件外,还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开标会代表)须提供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按招标公告发出的当月开始计算)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会现场须提供原件查验。如开标代表人及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均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3。

3.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3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开标时间:2024年6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37*****441@163.com%E9%82%AE%E7%AE%B1%E5%B9%B6%E8%87%B4%E7%94%B5%E9%87%87%E8%B4%AD%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B7%A5%E4%BD%9C%E4%BA%BA%E5%91%98">投标人将报名所需资料盖章扫描发送137*****441@163.com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0756-*******查看详情/137*****441,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资料且符合的,将发送报名账号(或微信账号)和报名表。投标人填好报名表后,连同报名费用转账凭条(或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137*****441@163.com邮箱,投标人在转账时须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公司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后,符合要求的为报名成功。

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明珠支行

账号(人民币):2002 0246 0910 0173 655

2.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温小姐,龚小姐、0756-*******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3 

联系方式:谢秋艳、132*****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秋艳

电 话:132*****720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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