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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增城区2018—2020年“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实施方案 菜篮子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发布时间 2018/10/11 关键词实施方案菜篮子   近期更新2795项目点击关注“实施方案,菜篮子”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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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增城区2018—2020年“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资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方案》贯彻到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发动辖区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申报2018年“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5日。在执行或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局相应科室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18年9月27日

  (种植业科联系人:何健灵,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畜牧兽医科联系人:刘惠州,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海洋渔业科联系人:刘育均,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增城区2018-2020年“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农〔2018〕91号)要求,2018年~2020年,市农业局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我区“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等。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增强全区优质蔬菜、肉、蛋、奶、鱼和水果等“菜篮子”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提升“菜篮子”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和环保化水平,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到2020年,种植业中的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力争稳中有升,优质特色水果面积进一步扩大,建设一批现代化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畜牧业中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环保化水平稳步提升,建设一批现代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渔业中优质、特种塘鱼品种面积不断扩大,建设一批现代化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二、资金使用原则与范围

  资金使用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重视集体研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经营主体加大投入,补助对象包括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区、镇(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区属事业单位等,主要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财政补贴”等方式使用资金。“菜篮子”工程项目资金扶持范围包括:

  (一)蔬菜、水果发展项目。

  1.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包括生产、加工、冷藏、环保、检测、设施栽培(薄膜大棚、喷(滴)灌)等农业设施设备建设;

  2.蔬菜、水果种子种苗繁育和生产基地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

  (二)畜牧发展项目。

  1.畜禽养殖基地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升级畜禽栏舍、设施设备、防疫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等;

  2.种畜禽繁育、生产基地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

  3.畜禽养殖、加工、品牌经营一体化发展,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等;

  4.对牲畜定点屠宰厂建设或升级改造中增设的检验检测和病害牲畜、不合格肉品无害化处理及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进行补贴,对定点屠宰厂标准化创建中增设的屠宰生产设施设备进行补贴。

  (三)渔业发展项目。

  1.现代水产养殖基地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包括养殖鱼塘标准改建、养殖设施鱼池建设、养殖水治理设施、越冬棚、工厂化生产车间及其它现代水产养殖设施设备,水产品检测设备、水处理设施设备,品牌创建有关设施设备等。

  2.水产苗种繁育、生产基地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

  3.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

  (四)其他支持项目。

  1.优质水产品、蔬菜产品产销对接的生产性补助,包括种养设施设备提升改造、产品检验检测等成本补助;

  2.“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建设,重点推进蔬菜基地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农药和化肥减量示范区建设;

  3.水产养殖质量控制。包括常年抽检合格养殖单位奖励等;

  4.“菜篮子”产品种质资源建设、优良品种引进、种苗培育、科技研发、示范推广等。

  5.广州国际种业园区建设项目。种业企业落户奖励、土地租赁补贴,种业发展与服务平台型企业招商奖励等;广州国际种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五)以下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

  1.项目建设违反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或项目用地手续不完善的。

  2.项目申报单位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以奖代补”项目仍有未完工的企业。

  4.“以奖代补”项目总投资中不得含有:土地购置,租赁费,生活管理用房、围墙等固定资产建设,车辆购置,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劳务工资,种子种苗、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易耗品,试验试制费、科研费、外协费等,自行制作、难以评估价值的设施设备,办公设施及其它与生产及项目目标无直接关系的投入。

  三、申报资金及条件

  (一)申报资金。资金主要安排在建设类项目上,“以奖代补”项目每个申报的扶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45%且不超过200万元。“项目补贴”和“财政补贴”项目根据实际需要申报扶持资金。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工商注册和项目实施地点必须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

  2.申报建设内容要符合“菜篮子”工程项目资金扶持范围(详见本文第二点)。

  3.畜禽养殖场符合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我区非禁养区;符合《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防疫条件。

  4.具备一定种养规模。

  (1)畜牧发展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升级改造后畜禽养殖场达到以下规模:生猪年出栏规模5000头以上、肉鸡年出栏规模30万只以上、奶牛存栏规模500头以上,蛋禽存栏规模5万只以上,种鸡存栏规模2万只以上,乳鸽年出栏规模60万只以上,以及达到上述规模的其他类型的大型畜禽养殖场。

  (2)渔业发展项目。一般性鱼类养殖场养殖面积达到80亩以上;特种水产养殖场(龟类、蛙类、娃娃鱼等)养殖面积20亩以上,且生产设施、设备和主营养殖物种总值200万元以上。

  (3)蔬菜、水果发展项目。蔬菜、水果种植规模达500亩以上,且申请建设内容大棚10亩以上,喷(滴)灌100亩以上,冷库100立方以上。

  5.近三年没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6.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有安全生产记录档案。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由各镇(街)组织辖区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增城区“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并经所在镇(街)初审后报区农业局(种植类送种植业科、畜牧类送畜牧兽医科、渔业类送海洋渔业科)审核,其中今年项目申报于9月20日前完成,2019、2020年项目申报时间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区农业局跟踪科室牵头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调研,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项目内容、环节以及资金使用绩效目标等进行修改完善。

  (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须装订成册)

  (1)《增城区“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合作社注册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使用土地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土地租赁合同等。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或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审批文件复印件(畜牧类)。

  (5)《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畜牧类种畜禽场)。

  (6)基建类项目须提供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立项文件复印件、环评报告及区环保局批准建设文件复印件(畜牧类)。

  (7)《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复件(渔业类)

  (8)农业设施(大棚)建设项目须提供设计图纸。

  (9)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供安全生产记录档案。

  (10)其他相关材料:如项目实施前现状照片、相关证书证件等。

  五、项目审批程序

  (一)区农业局从广州市农业项目专家库系统遴选专家(3人以上),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立项进行评估论证。

  (二)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项目是否可行,是否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资金支持范围,并出具专家组论证意见。

  (三)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确定具体项目和资金安排并报区政府批准。

  (四)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将项目投资计划联合行文下达给镇(街)。

  六、项目实施与验收

  (一)项目实施。自项目审批确定之日起,项目即可实施。其中2018年已申报广州市2019年度“菜篮子”农业资金的项目可纳入2018年或2019年“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资金申请对象,项目实施开始时间以项目入库时间为准。

  (二)验收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向镇(街)农业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时,须先自行验收,形成《项目自验报告》(详见附件2),填报《增城区“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验收表》(详见附件3),并附上项目申报书、项目批复文、会计凭证、项目实施过程照片等资料。

  (三)中介评估。项目验收前,由项目验收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按照项目立项批复内容(项目验收的每个内容或环节必须达到项目立项批复1/2以上工程量才列入评估),出具工程造价评估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所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由区农业部门自行采购。在社会中介机构评估、验收等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

  (四)验收方式。“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验收采取专家组负责制,专家抽取依照《广州市农业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执行。

  (五)资金期限。经批复的“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在区农业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之日起1年内未提出验收申请或验收不合格的,中止办理财政资金拨付相关手续。

  七、资金拨付

  “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验收后,项目的工程造价评估(或资产评估)总金额等于或大于批复总投资额的项目,按批复的补助金额予以拨付;项目的工程造价评估(或资产评估)总金额少于批复的总投资额但达到批复总投资额的2/3以上(含2/3)的项目,补助金额按项目评估金额同比例核减后予以拨付。项目的工程造价评估(或资产评估)总金额未能达到批复总投资额2/3的项目,取消其“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资金资格。

  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区农业局会同区财政局依据验收专家组出具的验收意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财政资金一次性拨付给项目单位。

  八、项目与资金管理

  (一)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的支付管理,严格按照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及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范围的,应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度办理。

  (二)管理职责。

  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明确具体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组织项目实施;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项目验收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资金,对资金拨付、使用以及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监管。

  镇(街)农业部门负责组织辖区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进行申报项目,并对建设现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是否未曾动工等进行核查,对申报和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

  (三)监督管理。农业、财政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对农业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绩效管理。项目实施绩效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强化绩效运行跟踪;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附件:1.********查看详情156*****69027.xls" oldsrc="W********查看详情156*****69027.xls">增城区“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申报书

     2.********查看详情156*****898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54.doc" oldsrc="W********查看详情156*****89854.doc">项目自验报告

     3.********查看详情156*****86025.doc" oldsrc="W********查看详情156*****86025.doc">增城区“菜篮子”工程扶持项目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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