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尚志市公安消防大队_消防器材装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尚志市公安消防大队 | ||
行政区域 | 尚志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04日17:10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中心中下载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8年11月05日00:00至2018年11月07日16:00 | ||
预算金额 | ¥5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尚志市公安消防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尚志市开发区发展大街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查看详情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399 |
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尚志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尚志市公安消防大队_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SZC[2018]0206
二、项目名称:尚志市公安消防大队_消防器材装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财政资金预算内:580,000.00元
四、谈判内容:消防器材装备采购1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采购内容;
5、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二年内(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6、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有专业单位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尚志市)凭帐号密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者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本300元,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11月13日13时3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响应文件提交处”,谈判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亲自提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拒收响应文件。
九、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尚志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尚志市发展大街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查看详情转8012
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