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茄子河区财政局(区级政府采购账户)
茄子河区检察院综合楼电气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七台河市卓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茄子河区检察院综合楼电气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1、项目名称:茄子河区检察院综合楼电气工程
2、项目编号:ZWCG201906-116
3、预算金额:149,774.92元
4、项目内容:电气工程
5、工 期:按照合同约定
6、质量要求:符合黑龙江省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二、合格潜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项目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2)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采购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项目经理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要求为本工程相关专业,均应持证上岗,证企相符,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的全部成员必须是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合法在职人员。
4)拟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拟投标本项目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5日(每日9: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负责人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七台河市卓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六、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检察院联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采购代理机构:七台河市卓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1号桃山创业园C2栋二层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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