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大庆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25日 17:1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6月25日 16:50至2019年07月10日 09: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1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9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维 | ||
项目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0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查看详情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物业服务项目采购质疑答复
DZC********查看详情项目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现对参与DZC********查看详情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物业服务项目采购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现答复如下:
供应商问题:“招标要求配备65人,人员开支按1680元每人每月计算,价格为*******查看详情元,远远超过预算价和控制价,用人要求与预算价格存在明显差异。
依据:人社局与劳动法要求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大庆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
采购单位答复:“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达到我单位招标文件及物业合同所规定的物业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人员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企业所管理的其他物业项目兼职,未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故此项不做变更。”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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