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河中段及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监理(第八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穆棱市水务局以穆水发[2020]5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穆棱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穆棱市水务局。项目编号:DCZX2020-HLJ-013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河中段及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监理(第八标段);
2.2投 资 额:4904万元;
2.3 项目地点:穆棱市;
2.4 建设内容:新建生态护岸49段,总长40公里;清河城区段污染底泥清理,总长5.9公里、污水管线敷设总长2.958公里;
2.5服 务 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07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06月30日,总工期35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八个标段;
第八标段:穆棱市穆棱河中段及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控制价:769,5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施工监理工作经验,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近3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0日09时至2020年06月15日09时;
4.2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招标文件1000元/份;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2日9:00分(系统默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24小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0年07月03日9:00分,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上公布。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穆棱市水务局
电 话:****-*******查看详情
招 标 人:穆棱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dachenglongji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