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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教师资格认定”招标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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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第15周行事历5月27日—6月2日

招标公告 | 2024-05-27丨 浙江

下午1:40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善学楼 周宏明 另行通知 四 5月30日 上午8:30 专业规划及技能竞赛工作专题会 正德楼 301会议室 郑信军 王志梅,教务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科技开发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教学质量监控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智能制造学院、设计学 查看详情>>
》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3〕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平阳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对象户籍在平阳或居住地在平阳(须在平阳办理居住 查看详情>>
》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审查,符合平阳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共94人(幼儿园15人,小学62人,初中17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11月24日-11月30日,如发现其中 查看详情>>
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精神,经现场材料审核,认定符合的体检对象共94人。现将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体检时间:11月10日上午和11日上午,8:00开始。二、体检地点:平阳县中医院体检中心门诊三楼(鳌江镇兴鳌中路107号)三、体检要求及安排1.体检要求:体检对象须仔细阅读《平阳 查看详情>>
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精神,现就做好平阳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确认时间11月7日-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二、确认地点平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10窗口(飞鳌大道1250号)。三、确认工作安排1. 查看详情>>
》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5号)等精神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平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平阳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对象户籍在平阳或居住地在平阳(须在平阳办理 查看详情>>
   关于开展2022年平阳县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告 | 2022-10-09丨 浙江

)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4号)、《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平阳县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册对象1.未参加过注 查看详情>>
)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4号),现就做好2022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通知如下:一、注册对象1.未参加过注册及2022年入职的符合注册条件的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岗(担任教学任务 查看详情>>
引进人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引进人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温医大〔2020〕42号)执行,文件及申请材料参照附件10。四、材料要求(一)材料时间要求1、博导、硕导申请表(非护理专业学位)中涉及的业绩材料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2、护理硕 查看详情>>
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平教〔2022〕130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查,符合平阳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共543人,其中初中125人,小学320人,幼儿园98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7月18日-7月24日,如发现公示对象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教师资 查看详情>>
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规定,经现场材料审核,认定符合的体检对象共549人。现将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体检时间:7月4日至11日(6日、10日除外)上午,8:00开始。二、体检地点:平阳县中医院体检中心门诊三楼(鳌江镇兴鳌中路107号)三、体检要求及安排1.体检要求:体检对象须 查看详情>>
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平教〔2022〕130号)精神,现就做好平阳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认时间6月27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二、确认地点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平阳县昆阳镇昆鳌路287号) 查看详情>>
、考试、考核评价、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10.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11.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 查看详情>>
   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县内交流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告 | 2022-05-30丨 浙江

可以根据职称评审和教师资格认定学科,按交流要求自行选择交流的学科岗位(语文学科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确定后不得更改;其他类型交流对象可结合实际任教学科,经流入学校同意后选择学科岗位。5.交流对象须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用于低学段,交流到幼儿园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查看详情>>
》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平阳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温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查看详情>>
县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现就做好平阳县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认时间10月26日-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二、确认地点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昆鳌路287号)。三、确认工作安排1.10月26日上午:小 查看详情>>
》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3号)、《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温州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高 查看详情>>
   文成县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招标公告 | 2021-09-27丨 浙江

县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发布日期:2021-09-27 08:55:22 来源:文成县教育局浏览量: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 查看详情>>
21年上半年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发布日期:2021-07-12 15:11:56浏览次数:来源:文成县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文成县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委员会于2021年7月1 查看详情>>
21年上半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发布日期:2021-06-23 10:14:09浏览次数:来源:文成县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文成县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委员会于2021年6月2 查看详情>>
、考试、考核评价、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10.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11.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 查看详情>>
   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县内交流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告 | 2021-05-27丨 浙江

可以根据职称评审和教师资格认定学科,按交流要求自行选择交流的学科岗位(语文学科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确定后不得更改;其他类型交流对象可结合实际任教学科,经流入学校同意后选择学科岗位。5.交流对象须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用于低学段,交流到幼儿园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查看详情>>
》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2号)、《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温州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平阳县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查看详情>>
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1-04-08 14:34:11浏览次数:来源:文成县 字体:[ 大 中 小 ]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为保证我市教师资格管理制度顺利实施,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及《浙 查看详情>>
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编辑日期:2021-03-31 来源:第一临床医学院办公室 浏览数:488] 各系、教研室: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1号),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查看详情>>
的思想品德情况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最受关注信息关注list可能感兴趣的信息兴趣_list-->【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0 查看详情>>
   文成县2020-下半-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招标公告 | 2020-11-12丨 浙江

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发布日期:2020-11-12 11:06:39浏览次数:来源:文成县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文成县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2日 查看详情>>
案》《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5号)和《温州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温师〔2020〕44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苍南县?龙港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 查看详情>>
行。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按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人员要求实施。(二)引进特别优秀的教育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三)人才引进后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四)有意向者可携带报名表(附件1)和报名材料(附件2)于12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工作日到瓯海区教育局519办公室 查看详情>>
行。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按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人员要求实施。(二)引进特别优秀的教育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三)人才引进后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四)有意向者可携带报名表(附件1)和资格材料(附件2)于7月1至 7月10日期间工作日到瓯海区教育局521、523办公 查看详情>>
   2018年温州市瓯海区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公告

招标公告 | 2018-05-04丨 浙江

行。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政审按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人员要求实施。(二) 引进特别优秀的教育高层次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三) 人才引进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四) 有意向者可携带报名表(附件2)和资格材料(附件3)于5月10至25日间工作日到瓯海区教育局521、52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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