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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畜牧兽医站”招标信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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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湖洋镇湖洋村畜牧兽医站,地块内部已基本完成构筑物的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823202300031号),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34号)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社会福利用地(0807)。根据 查看详情>>
养殖户自行申报,镇畜牧兽医站根据文件核实推荐上报,经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核实,福建龙岩牧益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51家项目单位,符合能繁母猪改良任务项目承担单位条件要求并已完成任务。为进一步生猪稳产保供,拟将省级生猪良种补贴专项资金112万元下拨给各实施单位(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查看详情>>
:连城县新泉镇基层畜牧兽医站房暨便民服务中心项目;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推荐一名):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 查看详情>>
标项目长汀县馆前镇畜牧兽医站站房建设项目已由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馆前镇畜牧兽医站站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17]46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汀县馆前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长汀县馆前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 查看详情>>
标项目长汀县馆前镇畜牧兽医站站房建设项目已由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馆前镇畜牧兽医站站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17]46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汀县馆前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长汀县馆前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 查看详情>>
标项目长汀县馆前镇畜牧兽医站站房建设项目已由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馆前镇畜牧兽医站站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17]46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汀县馆前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长汀县馆前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 查看详情>>
招标项目长汀县南山畜牧兽医站站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南山畜牧兽医站站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18]7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岩永鑫工程项目 查看详情>>
牧兽医站站房建设项目永鑫汀招字[2018]005号中标候选人公示本项目于2018年06月28日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汀分中心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一、中标基本情况:招标人: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联系地址:长汀县南山镇项目名称:长汀县南山畜牧兽医站站房 查看详情>>
招标项目长汀县南山畜牧兽医站站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南山畜牧兽医站站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18]7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岩永鑫工程项目 查看详情>>
招标项目长汀县南山畜牧兽医站站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南山畜牧兽医站站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18]7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岩永鑫工程项目 查看详情>>
   办公电脑、电器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招标信息 | 2018-03-29丨 福建

龙岩市上杭县各乡镇畜牧兽医站(需把旧设备运回农业局);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响应招标文件要求。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按合同要求验收。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 查看详情>>
公司 连城县林坊乡畜牧兽医站业务用房和便民服务场所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本项目于2015年12月30日在连城县钻石大酒店十楼会议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一、项目情况:招标人:连城县林坊乡人民政府招标人联系地址:连城县林坊乡人民政府项目名称:连城县林坊乡畜牧兽医站业务用房 查看详情>>
地区:连城县林坊乡畜牧兽医站业务用房和便民服务场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紫金连招字【2015】022号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连城县林坊乡畜牧兽医站业务用房和便民服务场所工程已由 连发改审批【2014】398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城县林坊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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