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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商品房预售”招标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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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6.CA办理方式:(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咨询电话0557-3030327 本次拍卖委托安徽龙顺拍卖有限责 查看详情>>
清,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6.CA办理方式:(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咨询电话0557-3030327 本次拍卖委托安徽龙顺拍卖有限责 查看详情>>
8层的建筑物,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在完成第18层时付形象进度的80%(按占主体总层数的比例支付),全部主体结构验收后付至形象进度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建安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费及小区配建费的80%,经县审计局结算审计结束后一年内付至审定价的97%,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二年且无质 查看详情>>
付款方式中的“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是指结构施工至几层?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5、能否提供项目清单和各子项CAD图纸?答:本项目暂无清单和图纸。6、招标文件中未见到项目拟用合同范本。答:中标后由中标单位与招标人自行签订。7、投标报价是控制价为基数还是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请明确。另招标文件中未见到项目控制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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