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7份、《医美机构新媒体营销合作运营服务协议》复印件1份,《广告制作协议书》1份、“切开双眼皮”项目销售的情况说明1份、整改情况说明1份,整改照片打印件2份等,证明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及整改的事实等。2022年9月6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乐中市监不罚告【2022】1号),告知当 查看详情>>
于川渝项目推介会、新媒体营销宣传、高校创业服务、组织参加第三届“创业博览会”、创业项目巡诊等。三、项目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0日前四、邀请服务机构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五、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2.须具备承办各类活动的能力和组织专家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