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公告  > 宁夏政府办审批公示信息

“宁夏政府办”审批公示信息

搜索类型:
信息类型:
地区分布:
关键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9月04日-2024年09月12日(7个 查看详情>>
   关于补办金星花园小区安置农民用地手续的公告

审批公示 | 2024-09-03丨 宁夏

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党办〔2022〕7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拟对金星花园小区安置农民的58.79亩建设用地补办划拨用地手续,土地用途为商住。 本公告的公告期30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9月03日-2024年09月11日(7个 查看详情>>
头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24年压砂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方案的通知》(卫沙党办发〔2023〕114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小茴香、辣椒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如有异议,可向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9月02日-2024年09月10日(7个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8月28日-2024年09月06日(7个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8月27日-2024年09月4日(7个工 查看详情>>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8月27日-2024年09月4日(7个工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8月26日-2024年09月3日(7个工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8月22日-2024年08月30日(7个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8月22日-2024年08月30日(7个 查看详情>>
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党厅字〔2022〕37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工业化绿色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4〕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管理办法》(宁 查看详情>>
   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意见建议的公告

审批公示 | 2024-08-15丨 宁夏

》规定,现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关于落实<自治区消费需求促进年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规发〔2023〕1号)进行后评估,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绩效性、制定技术规范性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请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于2024年8月23日18:0 查看详情>>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8月14日-2024年08月22日(7个 查看详情>>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查看详情>>
   关于智能精涂工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告

审批公示 | 2024-08-14丨 宁夏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8月14日-2024年08月22日(7个 查看详情>>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8月14日-2024年08月22日(7个 查看详情>>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查看详情>>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查看详情>>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查看详情>>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8月12日-2024年08月20日(7个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8月09日-2024年08月19日(7个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8月05日-2024年08月13日(7个 查看详情>>
吴忠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太阳山开发区有关管理职责的通知》(吴党办发〔2024〕23号)精神,现就太阳山开发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业务受理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4年8月1日起,太阳山开发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业务统一由吴忠市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吴忠市自然资源和 查看详情>>
件按照《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中卫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卫政办规发〔2021〕7号)规定办理。 九、具体要求 (一)本方案公告时间为30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被征地农村集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7月29日-2024年08月06日(7个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8月01日(7个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8月01日(7个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7月23日-2024年07月31日(7个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7月22日-2024年07月30日(7个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7月22日-2024年07月30日(7个 查看详情>>
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党办〔2022〕3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1〕1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7月15日-2024年07月23日(7个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7月15日-2024年07月23日(7个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7月15日-2024年07月23日(7个 查看详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7月15日-2024年07月23日(7个 查看详情>>
相关分站
赞助商链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