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及近亲属除外; (八)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罚记录。 二、工作职责 (一)对我区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并及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 查看详情>>
整治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价格畸高问题。一是加强对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二是严禁暗箱操作、明招暗定、收受回扣、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设立投诉监督电话、举报邮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如实反映相关问题 投诉监督电话:0768-2209072 举报邮箱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