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宗地仅作为物资储备、中转、配送功能使用,不得用于商业性项目建设。2、、竞得方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进行建设,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3、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的通知》 (漯政办〔2021)37号)文件要求,控制性指标如下∶投资强度 查看详情>>
地面构筑物形成的实物资产转让公告中原产权告字(2017)25号受漯河市西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下称产权交易机构)拟对其所拥有的漯河市西城区杨庄锦苑和吴庄锦苑安置社区建设项目在建工程及长江路(白云山路—五台山路)等六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地面构筑物形成的实物资产进行公开转让。转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