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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住房”审批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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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岛湖湾区智造产业园保障性住房项目

审批公示 | 2024-05-15丨 广东

区智造产业园保障性住房项目立项的函》(禅经委函〔2024〕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4)第5期〕、《禅城区政府办公室办文反馈表》〔禅府办呈(2024)-42〕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同意实施绿岛湖湾区智 查看详情>>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项目名称: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SD-I-05-02-02-30地块之一项目 划拨价/出让价: 0万元 受让单位: 佛山顺诚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备注: 二、公示期:2024年05月14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 三、意见反馈 查看详情>>
街坊(产业园保障性住房项目)地块开发细则修编.zip 附件  查看详情>>
路以南产业园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利害关系人对许可或审批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附件:禅规公示2024-1S098 查看详情>>
华三路99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利害关系人对许可或审批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附件:禅规公示20 查看详情>>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项目名称: 樵山湖畔居 划拨价/出让价: 9621.1566万元 受让单位: 佛山市南海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备注: 二、公示期: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 查看详情>>
   三水智城邻里中心

审批公示 | 2024-04-18丨 广东

为商业、保障性租赁住房,地上二十四层,建筑高度79.35米,基底面积1700.27平方米,建筑面积24332.00平方米,计容面积24210.25平方米; 3、3座:性质为住宅,地上二十五层,建筑高度79.75米,基底面积533.03平方米,建筑面积11348.79平方米,计容面积10469.68平 查看详情>>
   季华三路99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审批公示 | 2024-04-17丨 广东

华三路99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季华三路99号项目总投资:25052.79万元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选址位于季华三路99号,净用地面积约7599.36平方米(约11.4亩,最终面积以划拨决定书等土地批复文件为准)。本地块计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约39 查看详情>>
合社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项目项目所在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朗沙社区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项目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为6747.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993.75平方米,主要建设单体有人才公寓、办公楼,含基建、排水、供电及其基 本配套设施等。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朗沙社区朗沙经济联合社备 查看详情>>
   2024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审批公示 | 2024-04-09丨 广东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报送“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安排,同意实施2024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1-440606-04-01-537808)。  二、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朝阳、卫红社区。  三 查看详情>>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报送“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安排,同意实施2024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管道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9-440606-04-01-911456)。  二、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海尾、红星、振 查看详情>>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报送“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安排,同意实施2024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朝阳、卫红社区)(项目代码:2309-440606-04-01-12234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 查看详情>>
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项目名称: 留用地 划拨价/出让价: 0万元 受让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备注: 二、公示期: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 查看详情>>
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项目名称: 留用地 划拨价/出让价: 0万元 受让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备注: 二、公示期: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 查看详情>>
华社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后公告-模型(1).pdf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水南社区保华社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后公告-模型(2).pdf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水南社区保华社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后公告-模型.pdf  查看详情>>
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项目名称: 划拨价/出让价: 0万元 受让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马西股份合作经济社 备注: 二、公示期:2024年04月04日 至 2024年04月1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 查看详情>>
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留用地 划拨价/出让价: 0万元 受让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备注: 二、公示期: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 查看详情>>
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留用地 划拨价/出让价: 0万元 受让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备注: 二、公示期: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 查看详情>>
项目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三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pdf  查看详情>>
   沥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审批公示 | 2024-03-20丨 广东

《关于沥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发改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佛山市南海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意实施沥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项目代码:2403-440605-04-01-849676)。 二、项目 查看详情>>
   大沥镇沥东村芦村集中式租赁住房

审批公示 | 2024-03-19丨 广东

东村芦村集中式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段项目总投资:9600.0万元项目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设计为首层商业用房及配套用房,二层及二层以上为3栋高层集中式租赁住房塔楼,分别为西侧1栋17层住宅,每层4户,建筑高度为56.00米,东侧为2栋19层住宅,每栋每层6 查看详情>>
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 查看详情>>
   沥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审批公示 | 2024-03-15丨 广东

室关于沥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申报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汉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汉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西大范地段总投资:5039.54万元资金来源:None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沥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栋高16层以及1栋高11 查看详情>>
   沥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审批公示 | 2024-03-15丨 广东

室关于沥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申报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汉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汉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西大范地段总投资:5039.54万元资金来源:None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沥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栋高16层以及1栋高11 查看详情>>
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 查看详情>>
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 查看详情>>
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 查看详情>>
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 查看详情>>
区智造产业园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利害关系人对许可或审批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附件:公示图.zip  查看详情>>
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 查看详情>>
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 查看详情>>
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 查看详情>>
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 查看详情>>
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 查看详情>>
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 查看详情>>
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项目名称: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中股份合作经济社留用地项目 划拨价/出让价: 0万元 受让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中股份 合作经济社 备注: 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商务金融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旅馆用地、其他 查看详情>>
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 查看详情>>
大沥镇奇槎东保障性住房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pdf  查看详情>>
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项目名称: 划拨价/出让价: 0万元 受让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育才社区居民委员会江山居民小组 备注: 二、公示期:2024年02月06日 至 2024年02月1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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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公示 | 2024-02-05丨 广东

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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