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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审查”审批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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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6月1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查看详情>>
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 查看详情>>
通过现场查验、资料审查和询问,经认真讨论,验收组形成验收意见。截至2024年6月12日,建设单位已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完善。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于2024年6月12日将 查看详情>>
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 查看详情>>
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6月1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查看详情>>
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邮 编:01 查看详情>>
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5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 查看详情>>
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6月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查看详情>>
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6月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查看详情>>
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6月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 查看详情>>
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 查看详情>>
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30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 查看详情>>
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行政中心B座501 邮 编 查看详情>>
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 单位地址:巴音赛东街37号 邮政编码:016040 联 系 人:盛钰芳 联系电话:6983005 电子邮件: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 查看详情>>
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 查看详情>>
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 查看详情>>
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5月2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查看详情>>
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5月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 查看详情>>
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1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查看详情>>
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 单位地址:海北西街34号 邮政编码:016000 联 系 人: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 联系电话:0473-6992092 电子邮件:  查看详情>>
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7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 查看详情>>
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7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 查看详情>>
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 单位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 邮政编码:016030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473-6977506 电子邮件: 乌海市自然资源 查看详情>>
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7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查看详情>>
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5月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查看详情>>
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5月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 查看详情>>
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5月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 查看详情>>
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 查看详情>>
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 单位地址:海北西街34号 邮政编码:016000 联 系 人: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 联系电话:0473-6992092 电子邮件:  查看详情>>
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 单位地址:海北西街34号 邮政编码:016000 联 系 人: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 联系电话:0473-69920922 电子邮件: 查看详情>>
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4月2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 查看详情>>
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4月2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查看详情>>
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年4月2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查看详情>>
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3日-2023年4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查看详情>>
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 查看详情>>
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9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5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 查看详情>>
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 单位地址:乌海市乌达区八音赛东街37号 邮政编码:016040 联 系 人:盛钰芳 联系电话:016040 电子邮件: 乌海市自然资源 查看详情>>
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9日-2023年4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查看详情>>
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 单位地址:乌海市乌达区八音赛东街37号 邮政编码:016040 联 系 人:盛钰芳 联系电话:6983005 电子邮件: 乌海市自然资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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