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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审批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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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审批公示信息
漠河市接待服务中心财政管理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类型 备案类 项目法人单位 漠河北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总投资额 60.0000万元 产业结构指导目录 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接待服务中心财政管理用房的室内进行改造装修做防水,周边路面铺设沥青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审批状态  查看详情>>
??????漠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2日 漠河市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进程,推进农机装备更新换代,根据漠河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大兴安岭行署印发的《大兴安岭推动大规模设备更 查看详情>>
   漠河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审批公示 | 2024-08-02丨 黑龙江

??????漠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 漠河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 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漠河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 查看详情>>
   2024年度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所建项目公示

审批公示 | 2024-07-05丨 黑龙江

年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42万专项资金已下达,按照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要求,资金补充到第一批资金所立项目中。现将所建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红俄罗斯族村特色村寨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村口民族文化元素造型、摆件、售卖亭(红石榴服务站)等设施。 建设地 查看详情>>
容: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资金的通知》(黑财预[2024]1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批准,2023年费改税补贴资金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我县,专项用于兑现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依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财 查看详情>>
   关于进一步完善漠河市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库公示

审批公示 | 2024-06-12丨 黑龙江

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黑乡振发〔2023〕19号)的通知要求,经村级申报、镇级审核、项目论证等程序,严格履行项目库入库程序,现将进一步完善漠河市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公示(详情见附表),公示期限10天。 如有异 查看详情>>
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55号)和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3〕34号)文件要求,将漠河市大马场寒温带植物科普基地建设 查看详情>>
   漠河市2024年度调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公示

审批公示 | 2024-05-31丨 黑龙江

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黑乡振发〔2023〕19号)的通知要求,经村级申报、镇级审核、项目论证等程序,严格履行项目库入库程序,现将漠河市202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调整项目库进行公示,详情见附表。 公示期限10天。如有 查看详情>>
   呼玛县发展和改革局1-5月份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审批公示 | 2024-05-23丨 黑龙江

区呼玛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 呼发改〔2024〕24号 改建 1624.36 发改局 (一)三卡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三卡乡沿江村:重建水泥混凝土路面2.913千米,更换太阳能路灯10套。 2.三卡乡江湾村:重建水泥混凝土路面1.080千米。 3.三卡乡三卡村:重建水 查看详情>>
   202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所建项目公示

审批公示 | 2024-05-08丨 黑龙江

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23万专项资金已下达。现将2024年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红俄罗斯族村特色村寨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村口民族文化元素造型、摆件、售卖亭(红石榴服务站)等设施。 建设地点:北红村 资金来源: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投资规模: 查看详情>>
如下: 认定新林区财政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合格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新林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林区支行。 特此公示。 ?????????????????????????????????????????????????????????? 查看详情>>
   漠河市2024年第二批乡村振兴项目库公示

审批公示 | 2024-03-27丨 黑龙江

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黑乡振发〔2023〕19号)的通知要求,经村级申报、镇级审核、项目论证等程序,严格履行项目库入库程序,现将漠河市2024年第二批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公示,详情见附表, 公示期限10天。如有异议,向 查看详情>>
区呼玛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类型 审批类 项目法人单位 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总投资额 1624.3600万元 产业结构指导目录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主要 查看详情>>
入单独记账,未使用财政局指定账套统一进行会计核算。 2.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具体范围不明确、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漠河市人民医院会议议事规则未明确规定具体多大数额的大额资金需集体议事。部分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未经过党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如2022年11月采购黑龙江浩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2021年 查看详情>>
建设项目进展缓慢,财政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 整改措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已交付使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四、相关部门执行营商环境政策不到位,提高投标人资质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 整改措施:确定专人负责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严禁出现限制、排斥投标现象。 整改 查看详情>>
   漠河市2020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审批公示 | 2024-03-01丨 黑龙江

20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的审计报告查出的问题共19个,已完成整改17个,2个问题积极整改中,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为调节收入进度 整改措施:要求非税股今后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应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二、虚增财政收入  查看详情>>
核实。 (二)履行财政财务和内部管理职责方面情况 1.未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2.支出核算不规范。2021年-2022年10月将以前年度单独核算的费用纳入办公费核算。如:2021年5月支付印刷费1.18万元、2021年11月支付燃油费5.05万元、2022年8月支付水费0.06万元等费用均计入办公费中 查看详情>>
情况。 (二)履行财政财务和内部管理职责方面 “公务用车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漠河市政府办公务用车用油管理未建立台账,科室用车无《公务用车申请表》。 (三)财政财务管理、经济风险防范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方面 1.预算中项目支出进度缓慢 2.截留收入并坐支 (1)2022年3月漠河 查看详情>>
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 整改措施:漠河市财政局已将债券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收缴财政,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二、一般债务未制定偿还计划 整改措施:漠河市财政局制定了《漠河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2022年政府债务化解计划》。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三、不合规票据列支 整改措施:漠河市水务 查看详情>>
   漠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中选公告

审批公示 | 2024-03-01丨 黑龙江

遴选人名称:漠河市财政局 二、遴选项目名称:漠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三、遴选项目内容:漠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期限3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遴选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2月1日 五、评审日期:2024年2月28日 六、中选结果:按照漠河市2024至202 查看详情>>
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对漠河市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依据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将审计结果报告公示如下: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财政总预算支出结余情况 查看详情>>
   塔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公开遴选中选公告

审批公示 | 2024-02-27丨 黑龙江

遴选人名称:塔河县财政局 二、遴选项目名称:塔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三、遴选项目内容:塔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期限3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遴选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1日 五、评审日期:2024年2月26日 六、中选结果:按照与县财政局结算的20 查看详情>>
   塔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承保机构遴选公告

审批公示 | 2024-02-20丨 黑龙江

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审〔2022〕6号)、《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黑财金〔2024 查看详情>>
   漠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承保机构遴选公告

审批公示 | 2024-02-01丨 黑龙江

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审〔2022〕6号)、《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黑财金〔2024 查看详情>>
   关于进一步完善漠河市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公示

审批公示 | 2024-01-17丨 黑龙江

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黑乡振发〔2023〕19号)的通知要求,经村级申报、镇级审核、项目论证等程序,严格履行项目库入库程序,现将进一步完善漠河市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公示,详情见附表, 公示期限10天。如有异议 查看详情>>
社会公众: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黑国土资函〔20 查看详情>>
   塔河县2023年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补助

审批公示 | 2023-12-11丨 黑龙江

江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3年中央财政提前下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3﹞4号)、《黑龙江省财政厅拨付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和《塔河县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塔牧字﹝2023﹞15号)等文件,为 查看详情>>
共计收到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85万元、省级资金1249万元。 二、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我市实施项目27个,其中:产业项目17个、资金1718.55万元,基础设施项目7个、资金914.65万元,其他项,补助补贴类项目3个、资金0.8万元。带动脱贫 查看详情>>
案》。 (二)我市财政局未及时下达拨付专项资金。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市立行立改,已将该项资金拨付给漠河市教育局。 二、义务教育学校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方面政策不到位 (一)我市育才学校于2020年10月支付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用于支付育才学校临时工工资。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问题 查看详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按照《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支持引导 查看详情>>
   关于漠河市2024年度乡村振兴计划项目库的公示

审批公示 | 2023-10-12丨 黑龙江

3号)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扶办联〔2018〕14号)文件要求,村级申报、镇级审核、乡村振兴局拟定,根据项目库入库项目管理程序,现将漠河市2024年度乡村振兴计划项目库公示,详情见附表。 公示期限10天。如有异议,向漠河市乡村振兴局反应, 联系 查看详情>>
   塔河县财政局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审批公示 | 2023-08-14丨 黑龙江

政局 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为了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我县会计信息质量,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3]26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对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塔河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 查看详情>>
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黑农厅函〔2022〕679号)文件要求,农业农村局实施了塔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及初步设计评审、概算评审,按照程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公告时间7天: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4日 查看详情>>
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黑财农〔2022〕49号)文件要求 ,现将塔河县2023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第三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查看详情>>
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政审{2019}13号)的规定,先将2023年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林业局符合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 查看详情>>
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政审{2019}13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林业局符合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 查看详情>>
劳服住宅楼、塔河镇财政局家属楼、塔河镇人民银行住宅楼、塔河镇保险公司住宅楼、塔河镇农村信用社住宅楼、2021年古驿镇六、七小区、塔河镇总队住宅楼、塔河镇建民小区、塔河镇新华小区、2022年古驿镇一小区、古驿镇八小区、塔河镇新建小区。二、接受群众举报受理问题范围(一)在项目申报方面。各地在申请纳入中央 查看详情>>
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拨代支等情节。是否规范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各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定;未及时 查看详情>>
或入账不及时,脱离财政监管;未采取有效盘活措施,长期闲置国有资产、资源,造成严重资金损失,未经审批擅自处置设备、图书等各类资产,对学校房产监管不到位,任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占用。4.后勤管理方面。重点是:公款私存,用个人账户核算后勤资金,致使资金缺乏监管;军训服采购及物业、引入保洁和安保等服务外包事 查看详情>>
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政审{2019}13号)的规定,先将2023年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乡林业局符合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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