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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组织”审批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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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2-8792058(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通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序号 项 查看详情>>
DA002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在混料、均化、投卸料、研磨、煅烧装卸料工序中产生。 本项目研磨过程将使产品颗粒物带入环境空气中,根据建设单位及同类行业生产实际经验可知,起尘量约为产品的0.1%。因此本技改项目颗粒物产生量为0.2t/a(镍钴黑0.06t/a、铜铬黑0.03t/a、棕红0.03t/a、钴 查看详情>>
、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按单位上年度在册干部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员)2元/人·月,由单位、业主按年一次性缴纳(单位内部设有食堂、餐饮机构产生厨余垃圾的,参照行业标准另行收取,在我县厨余垃圾处理行业标准出台以前,暂时按70元/吨的标准另行收取垃圾处理费)。 (三)企业的垃圾处理费,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核 查看详情>>
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经碱液吸收池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盐酸储罐分装废气、硫酸储罐呼吸分装废气加强通风使其无组织排放。营运期硫酸雾、氯化氢、甲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的固 查看详情>>
市龙南镇红杨村基层组织创业园装修提升工程 建设项目所属区域龙南县 建设地点详情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 详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红杨村 项目总投资24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室内装修约1100平方米,周边配套电气照明、地面铺装、绿化等|&|&|室内装修约1100平方米,周边配套电气照明 查看详情>>
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管道收集、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 查看详情>>
化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废气外排须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音、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等措施, 查看详情>>
市龙南镇红杨村基层组织创业园装修提升工程 建设项目所属区域: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建设规模及内容:室内装修约1100平方米,周边配套电气照明、地面铺装、绿化等|&|&|室内装修约1100平方米,周边配套电气照明、地面铺装、绿化等项目总投资(万元):240 查看详情>>
015)要求。 无组织废气:项目对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储罐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储罐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厂界达标。 2、废水防治措施及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包 查看详情>>
024年9月15日组织了“修水县洪坑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已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应《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修水县洪坑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修水县国威石油贸易有限公司公示内容:《修水县洪坑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修水县洪坑加 查看详情>>
渣蒸汽干燥废气等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硫酸雾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废气、电积车间酸雾及其他未收集的工艺废气。 (1)高酸浸出废气、中和除铁废气 高酸浸出废气与中和除铁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后,并入现有焙烧矿及氧化锌浸出及浓密工序各浸出槽废气一同通过1套“酸雾净化塔”(依托现有)处理,处理 查看详情>>
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管道收集、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查看详情>>
   邹俊调研交通项目建设情况

审批公示 | 2024-09-23丨 江西

时间节点,优化施工组织,强化施工保障,确保交通项目如期建成投用。要强化服务保障,加强沟通交流对接,着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同时,要加快改善项目沿线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尽早竣工投入使用,更好满足当地群众出行需求,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坚实支撑。  查看详情>>
防治检查机制,定期组织检查;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进行临时绿化、透水铺装或者遮盖。具体实施措施如下: ①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主要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②建设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 查看详情>>
气系统收集的剩余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厂房通风换气等方式处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厂界浓度监控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废弃包装材料集中 查看详情>>
采取可行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主要废气为有机废气(擦拭废气,点胶、涂胶废气,丝网印刷及烘干废气,贴合及热压废气,喷粉废气,喷码废气)、焊接烟尘、蚀刻酸性废气、显影碱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 查看详情>>
00元。服务内容:组织现场踏勘和评审会,收集专家个人意见,专家组出具审查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修改后经专家组长认可,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和报告。资质要求:None选取中介方式:网上竞价截止报名时间:2024-09-25 12:00:00公开选取中介地址:线上选取公开选取中介时间:2024-09-25 1 查看详情>>
理后的打磨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扩散。 (三)噪声 对生产过程中的空气动力性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对机械动力性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设置操作隔音室,同时利用厂房建筑可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四)固废 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灰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废旧资源 查看详情>>
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前处理和样品分析时产生的无机废气及有机废气,无组织废气为上述未捕集的废气。前处理和样品分析时产生的无机废气采用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前处理和样品分析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02)外 查看详情>>
委办抽调力量,认真组织起草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政策体系文件,总体经历以下四个过程: (一)系统谋划研究 汲取事故教训,经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构建“1+7”政策文件体系的框架方案,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1”,即1个意见:《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 查看详情>>
熔化及涂布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控制。 2.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拖洗废 查看详情>>
)中标准限值及其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甲醇、二甲基甲酰胺、吡啶、TVO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 项目依托西厂区危废焚烧炉处理部分危废,西厂区危废焚 查看详情>>
,减少物料及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洗废气、烘烤废气、切割、打磨、打孔粉尘和食堂油烟。酸洗废气依托现有项目经集气罩+15m高排气筒排放;烘烤废气依托现有项目经袋式除尘+活性炭+20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打磨、打孔粉尘经新建集气罩+袋式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查看详情>>
   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审批公示 | 2024-09-23丨 江西

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 查看详情>>
二)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 1、电解制氟生产废气 电解制氟生产线废主要为气氢气系统废气、氟气系统废气,电子级氟基激光混配气生产中的吹扫废气、产品充装残余废气,五氟化碘生产的反应尾气和蒸馏塔废气。 氢气系统废气:氢气系统废气单独引至一套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系统处理后,通过20m高排 查看详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2-8792058(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通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序号 项 查看详情>>
过程中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 熔炼精炼系统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蜂窝蓄热陶瓷冷却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与环境集烟、铝渣回收废气一并采用1套活性炭喷射+高效布袋除尘+活性焦吸附装置处理,原料预处理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1#)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 查看详情>>
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暂列金额和暂估价(Z)值不得让利竞争。 (二)合理低价(D)值的计算 D={β[μ(M-Z)+α(AP-Z)]÷2}+Z D——合理低价(M、D、A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M——招标控制价 Z——招标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该项内容时Z=0) 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 查看详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2-8792058(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通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序号 项 查看详情>>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开缸除垢产生的氮氧化物及镀装饰铬工序产生的铬酸雾。①酸洗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中和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②镀装饰铬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喷淋塔凝聚回收法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DA002)高 查看详情>>
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获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gMDzYf3z1FDYWpLmRRUiA? 提取码:tqte 五、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告中的其 查看详情>>
   鄱阳孔领龙口腔诊所诊所备案公示

审批公示 | 2024-09-20丨 江西

行政服务股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电话:0793-6219077,?邮箱:pywsxzfw@163.com??? ????????????????????鄱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查看详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5-7161521 通讯地址:樟树市杏佛路樟树生态环境局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批复日 查看详情>>
筒直接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未被集气系统收集的废气以及原料桶废气,通过向酸洗槽、活化槽内投加酸雾抑制剂,对生产线配套废气收集系统等措施处理。 2.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新建电镀废水处理站和现有电泳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隔油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江西弋阳高新技术 查看详情>>
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评审”,为地块再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抚州市南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有关人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调查结论主要包括: (1)通过资料收集 查看详情>>
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请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活动。 四、其他: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对已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申报核准。项目应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招标条件后,才能开展招投标活动。 特此函复。 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20日 查看详情>>
   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

审批公示 | 2024-09-20丨 江西

标准。 (二) 、组织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并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规划。 (三) 、负责环境保护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审批全县限额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 、负责全县污染源调查工作,管理污染 查看详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7-8372389????????????? 通讯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雅路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查看详情>>
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分宜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分宜县天工北大道36号 邮政编码:336600  查看详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5-7161521 通讯地址:樟树市杏佛路樟树生态环境局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批复日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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