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30%)工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70%)50年容积率1-2.5;建筑密度40%-6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投资强度不低于290万元/亩,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 查看详情>>
流(30%)工业(汽车零部件制造 70%)50年容积率0.8-2.0;建筑密度40%-6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投资强度不低于290万元/亩,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