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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集市”审批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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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7、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9、在防洪工程设施保护 查看详情>>
区特色文化旅游商品集市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巴彦淖尔市纳林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9 文化旅游系列商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全链条管理项目 内蒙古布德民族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 乌拉特后旗宝日汗图游学体验区升级改造项目 乌拉特后旗百年草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1 英模文化红色教育培训基地文旅功能提 查看详情>>
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禁止在堤防保护范围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2.禁止任何集体和个人在堤防管理范围内抢占土地耕种。三、违反上述要求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 查看详情>>
采砂、放牧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四、对涉及以上禁止事项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侵占河道水域岸线及人为设障的活动,并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旗防汛指挥部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旗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对不服从管理、拒不改正、阻碍执法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 查看详情>>
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4、在堤防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严禁未经许可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严禁未经许可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严禁未经许可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违法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查看详情>>
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4、在堤防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严禁未经许可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严禁未经许可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严禁未经许可开展工程项目建设。三、违法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 查看详情>>
2000平米、小调集市2000平米;购置安装相应的生产生活服务设备,配套建设供电、供水、供热、排污、道路 、绿化硬化等基础设施。主要环境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生活污水有环保措施: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到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用于小区园林绿化环保措施:集中收集运送到城区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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