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用资格要求(工程与服务类)(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应答。(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4)不接受代理应答及联合体应答。(5)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 查看详情>>
1.通用资格要求(工程与服务类)(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应答。(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4)不接受代理应答及联合体应答。(5)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