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5年以上的专业石材加工企业;(3) 投标单位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4) 在上海地区有固定经营、售后服务机构;(5) 近三年(2011年9月至今)至少有二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的幕墙石材供货业绩,并可供招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如投标人未能就所递交的合同业绩供招标人实地考 查看详情>>
石材行业协会颁发的石材加工能力乙级及其以上(石材加工能力证书可以是同一法人注册的上下属企业);3、 投标人须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备案登记;4、 投标人在上海地区自有先进的石材加工生产成套设备且不低于10000M2生产加工区,并配备专业的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5、 投标人必须取得厦门市同安区石 查看详情>>
成立5年以上的专业石材加工企业。(3) 具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石材类)。(4) 石材加工企业应有先进的石材加工生产成套设备,并配备专业的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在上海地区有固定经营、售后服务机构。(5) 近三年(2010年12月至今)一个项目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大理石采购项目 查看详情>>
币(或同等货币)的石材加工企业;2、应为正式投产5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的石材加工商或其在中国境内授权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独家代理商;3、投标人在上海地区自有先进的石材加工生产成套设备,并配备专业的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4、近三年(2010年7月至今)至少有二个采购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类似项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