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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第二批第一标段边门镇护岸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标段红旗镇小南河三义庙村、新力村、德奎村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采购/资审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中央财政水利

所属地区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关键词中央财政水利   近期更新7项目点击关注“中央财政水利”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凤城市水利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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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第二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103013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第一标段

标段名称:边门镇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760,448.01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60,448.01元

采购需求:边门镇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前完工。

第二标段

标段名称:红旗镇小南河三义庙村、新力村、德奎村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764,555.14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64,555.14元

采购需求:红旗镇小南河三义庙村、新力村、德奎村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前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采购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止;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谈判(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解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无法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可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线上参加,会议号:241 318 672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城市水利局

地址:丹东市凤城市医院街6号

联系方式:0415-*******查看详情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183*****639

邮箱地址:183*****639@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934 8070 4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8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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