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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总量核定”招标信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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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24936.363吨,COD≤10.1343吨、SS≤3.224吨、氨氮≤0.3659吨、总氮≤0.5641吨、总磷≤0.0257吨、石油类≤0.0011吨、AOX≤0.0702吨、盐分≤15.342吨。 2、废气(有组织):氯化氢≤0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180吨, COD≤0.0504吨、SS≤0.0360吨、氨氮≤0.0054吨、总磷≤0.0007吨、总氮≤0.0063吨。 2、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0272吨,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09吨,硫化氢≤0.000028吨,二硫化碳≤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120吨,COD≤0.0336吨、SS≤0.018吨、氨氮≤0.0036吨、总氮≤0.0042吨、总磷≤0.00048吨。 2、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0053吨、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0.0061吨; 废气(无组织):颗粒物≤0.019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 生产废水:废水量≤1548吨,COD≤0.0596吨、SS≤0.0338吨; 生活污水:废水量≤405吨,COD≤0.1134吨、SS≤0.0810吨、氨氮≤0.0122吨、总磷≤0.0016吨、总氮≤0.0162吨。 2、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00 查看详情>>
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COD≤1.872吨/年,NH3-N≤0.1868吨/年,TP≤0.02484吨/年,TN≤0.2812吨/年;外排量COD≤0.312吨/年,NH3-N≤0.0312吨/年,TP≤0.00308吨/年,TN≤0.0936吨/年。 2、大气污染物: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16036.55吨,COD≤4.330吨、SS≤3.207吨、氨氮≤0.208吨、总氮≤0.401吨、总磷≤0.016吨、动植物油≤0.080吨、苯≤0.005吨、甲苯≤0.002吨,二甲苯≤0.003吨、苯酚≤0.010吨、甲醛≤0.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COD≤0.3895吨/年,NH3-N≤0.0326吨/年,TP≤0.0035吨/年,TN≤0.0459吨/年;外排量COD≤0.0618吨/年,NH3-N≤0.0062吨/年,TP≤0.0006吨/年,TN≤0.0185吨/年。 2、大气污染物: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15564401.47吨,COD≤1132.593吨、氨氮≤211.391吨、总氮≤264.132吨、总磷≤14.557吨、SS≤884.992吨、氟化物≤63.631吨、氯化物≤1049.13吨、盐分≤15879.219吨、动植物油≤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270吨,COD≤0.076吨、SS≤0.054吨、氨氮≤0.008吨、总氮≤0.011吨、总磷≤0.0011吨。 2、废气(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0626吨; 废气(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0746吨。 3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COD≤0.3456吨/年,NH3-N≤0.0324吨/年,TP≤0.0032吨/年,TN≤0.0486吨/年;外排量COD≤0.0540吨/年,NH3-N≤0.0054吨/年,TP≤0.0005吨/年,TN≤0.0162吨/年。 2、大气污染物: 查看详情>>
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COD≤0.1726吨/年,NH3-N≤0.0144吨/年,TP≤0.00158吨/年,TN≤0.0198吨/年;外排量COD≤0.0270吨/年,NH3-N≤0.0027吨/年,TP≤0.0003吨/年,TN≤ 0.0081吨/年。 2、大气污染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生活污水接管总量/环境排放量:废水量≤21463.2吨,COD≤4.293吨、SS≤2.146吨、氨氮≤0.429吨、总磷≤0.107吨、总氮≤0.537吨; 生产废水接管总量/环境排放量:废水量≤33357.3吨,COD≤3.336吨、SS≤4.826吨、石油类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技改后全厂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废水量≤ 8640吨、COD≤2.59吨、SS≤1.73吨、氨氮≤0.26吨、总磷≤0.026吨、总氮≤0.3456吨。 2、技改后全厂废气排放量: 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025吨、VOCs≤0.5268吨(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8010吨,COD≤1.35吨、BOD5≤0.62吨、SS≤0.97吨、氨氮≤0.22吨、总氮≤0.25吨、总磷≤0.019吨。 2、废气(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111t/a、氨≤0.001t/a、硫化氢≤0.000 查看详情>>
建成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 2230吨、COD≤0.4753吨、SS≤0.3273吨、氨氮≤0.0408吨、总氮≤0.0557吨、总磷≤0.0090吨。 2、固废:全部进行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四、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否则不得排放 查看详情>>
四、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单位t/a)如下:(一)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接管量):污水量192m3/a。(二)大气污染物:有组织:VOCs0.012;无组织:VOCs0.0053。(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五、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 1341吨、COD≤0.0990吨、SS≤0.0608吨、氨氮≤0.0057吨、总磷≤0.0007吨、总氮≤0.0076吨、动植物油≤0.0043吨。 2、废气(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0.0840吨、氨≤ 0.0003吨; 废气(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 170.55吨、COD≤0.0446吨、SS≤0.0119吨、氨氮≤0.004吨、总磷≤0.0008吨、总氮≤0.0049吨。 2、废气(有组织):氮氧化物≤0.005吨。 3、固废:全部进行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四、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144吨,COD≤0.04032吨、SS≤0.0144吨、氨氮≤0.00504吨、总氮≤0.00648吨、总磷≤0.000576吨。 2、废气(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01556吨; 废气(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 查看详情>>
系统填报、涉磷整治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等内容。 2.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报告审核工作 成交供应商负责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报告审核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对各镇/街道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方案中的分级分类正确性、涉磷工段判定完整性、水平衡和磷平衡准确性、整治措施完善性等信息进行审核,出具整治 查看详情>>
系统填报、涉磷整治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等内容。 2.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报告审核工作 成交供应商负责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报告审核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对各镇/街道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方案中的分级分类正确性、涉磷工段判定完整性、水平衡和磷平衡准确性、整治措施完善性等信息进行审核,出具整治 查看详情>>
系统填报、涉磷整治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等内容。 2.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报告审核工作 成交供应商负责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报告审核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对各镇/街道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方案中的分级分类正确性、涉磷工段判定完整性、水平衡和磷平衡准确性、整治措施完善性等信息进行审核,出具整治 查看详情>>
   钟楼区涉磷行业企业专项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信息 | 2024-06-11丨 江苏

系统填报、涉磷整治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等内容。 2.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报告审核工作 成交供应商负责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报告审核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对各镇/街道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方案中的分级分类正确性、涉磷工段判定完整性、水平衡和磷平衡准确性、整治措施完善性等信息进行审核,出具整治 查看详情>>
系统填报、涉磷整治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等内容。2.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报告审核工作成交供应商负责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报告审核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对各镇/街道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方案中的分级分类正确性、涉磷工段判定完整性、水平衡和磷平衡准确性、整治措施完善性等信息进行审核,出具整治报告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26883.869吨,COD≤10.5228吨、SS≤3.5517吨、TN≤0.7264吨、氨氮≤0.3531吨、TP≤0.0553吨、BOD5≤2.7207吨、石油类≤0.1084吨。 2、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0014吨,VO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 4050吨、COD≤1.134吨、SS≤0.81吨、氨氮≤0.1215吨、总磷≤0.0162吨、总氮≤0.162吨。 2、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1232吨、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315吨(其中TVOC≤0.0214吨); 废气(无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1800吨,COD≤0.536吨、SS≤0.315吨、氨氮≤0.052吨、总氮≤0.070吨、总磷≤0.007吨、动植物油≤0.054吨。 2、废气(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1388吨 废气(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877.5吨、COD≤0.2565吨、SS≤0.1215吨、氨氮≤0.0291吨、总磷≤0.0034吨、总氮≤0.0355吨。 2、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5001吨、SO2≤0.0042吨、NOx≤0.0623吨、VOCs≤1.6207吨(以非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120吨,COD≤0.0336吨、SS≤0.012吨、氨氮≤0.0042吨、总氮 ≤0.0054吨、总磷 ≤0.0004吨。 2、废气(有组织):颗粒物 ≤0.282吨、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12吨; 废气(无组织):颗粒物 ≤0.031吨 查看详情>>
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如下: 1、本项目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10926.8吨,COD≤1.917吨、SS≤1.066吨、氨氮≤0.036吨、总氮≤0.052吨、总磷≤0.003吨、盐分≤4.578吨、动植物油≤0.23吨、丙烯酸≤0.0024吨。 项目建成后全厂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 查看详情>>
四、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单位t/a)如下:(一)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接管量):污水量4800m3/a。(二)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0.33、VOCs0.181;无组织:颗粒物0.76、VOCs0.193。(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五、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COD≤51.1吨/年,SS≤12.775吨/年,NH3-N≤3.8325吨/年,TP≤0.38325吨/年,TN≤12.775吨/年,BOD5≤12.775吨/年。 2、固体废物:全部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或利用。 四、你单位应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废水:废水量≤111.6吨,COD≤ 0.0223吨、SS≤ 0.0112吨、氨氮≤0.0028吨、总氮≤ 0.0039吨、总磷≤ 0.0003吨。 2、废气(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0.1638吨(其中TVOC≤ 0.0288吨); 废气(无组织 查看详情>>
四、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如下:(一)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接管量):污水量576m3/a。(二)大气污染物:有组织:VOCs0.039;无组织:VOCs0.043。(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五、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 查看详情>>
四、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单位t/a)如下:(一)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接管量):污水量1620m3/a。(二)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0.008、VOCs0.228、HCl0.003、NH30.099、H2S0.019、NOX0.93;无组织:颗粒物0.013、VOCs0.109、HCl0.0 查看详情>>
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488吨/年。 六、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保证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存储能力,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制定企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查看详情>>
四、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单位t/a)如下(括号内为全厂增减量):(一)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接管量):污水量1200m3/a。(二)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0.207(+0.207)、VOCs0.335(+0.312);无组织:颗粒物0.461(+0.461)、VOCs0.176(-0.077 查看详情>>
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COD≤5.85042吨/年,NH3-N≤0.8393吨/年,TP≤0.126067吨/年,TN≤1.674498吨/年;外排量COD≤2.117509吨/年,NH3-N≤0.211411吨/年,TP≤0.021101吨/年,TN≤0.635393 查看详情>>
四、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单位t/a)如下:(一)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接管量):污水量4759m3/a。(二)大气污染物:不新增(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五、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 查看详情>>
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 1、水污染物:接管量COD≤0.2304吨/年,NH3-N≤0.02304吨/年,TP≤0.002304吨/年,TN≤0.03072吨/年;外排量COD≤0.0384吨/年,NH3-N≤0.00384吨/年,TP≤0.000384吨/年,TN≤0.01152吨/年。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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