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公告  > 芜湖氟化审批公示信息

“芜湖氟化”审批公示信息

搜索类型:
信息类型:
地区分布:
关键词:
9%乙酸钠、98%氟化钠、99%氟化油。项目副产物乙醇、氟化钠、乙酸钠、硫酸铵应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质量要求。硼酸三甲酯甲醇溶液及氟化油(N,N-二乙基-2,3,3,3-四氟丙酰胺)无对应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企业应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要求,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 查看详情>>
9%乙酸钠、98%氟化钠、99%氟化油。项目副产物乙醇、氟化钠、乙酸钠、硫酸铵应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质量要求。硼酸三甲酯甲醇溶液及氟化油(N,N-二乙基-2,3,3,3-四氟丙酰胺)无对应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企业应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要求,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 查看详情>>
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NH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坩埚试验线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查看详情>>
主要有非甲烷总烃、氟化氢、臭气浓度等,其中,挤出、成型、烘干、加热工序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由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他区域采取有效环保措施,实现各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氟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中排放限值,其中 查看详情>>
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NH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坩埚试验线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查看详情>>
表9相关标准限值;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循环冷却水、切削液配制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清洗废水、水煮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查看详情>>
NH3-N、TP和氟化物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其余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汪溪河,最终进入赵家河、裘公河(丰水期)。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酸雾废气、硼扩尾气(G2 查看详情>>
NH3-N、TP和氟化物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其余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汪溪河,最终进入赵家河、裘公河(丰水期)。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酸雾废气、硼扩尾气(G2 查看详情>>
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3)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与对照点相比,浓度基本相当,未有 查看详情>>
NH3-N、TP和氟化物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其余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汪溪河,最终进入赵家河、裘公河(丰水期)。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酸雾废气、硼扩尾气(G2 查看详情>>
2)中IV类标准,氟化物出水按≤1.0mg/L控制。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外排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中有关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查看详情>>
烃、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限值,磷酸雾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 查看详情>>
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氟化物≤1.0mg/L)、无为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后经厂区总排口(DW001)进入无为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表面处理中心含氟废水处理设施建成运行后,厂区含氟废水经预处理达《电池工业污染物 查看详情>>
烃、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限值,磷酸雾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 查看详情>>
克/立方米”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免烧制砖工序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安徽省地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查看详情>>
标准限值;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中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氨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标准限值。 (2)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严格按照设计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 查看详情>>
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NH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坩埚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查看详情>>
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NH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查看详情>>
气硫酸雾、氢氟酸(氟化物)、硝酸雾(以NOx计)和氯化氢采用管道合并收集+碱液喷淋塔+排气筒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执行现有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开发区市政雨水管网排入凤鸣湖 查看详情>>
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NH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坩埚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查看详情>>
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NH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查看详情>>
气硫酸雾、氢氟酸(氟化物)、硝酸雾(以NOx计)和氯化氢采用管道合并收集+碱液喷淋塔+排气筒处理; 4.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 5.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须分 查看详情>>
环境局三百山中学桥氟化物及工业园地下水国控点水质环境调查项目(项目编号:JXFK2023-AY-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237. 江西: 关于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高安市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和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3-054)电 查看详情>>
表9标准。氯化氢、氟化物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标准和表2中相应标准。项目非甲烷总烃厂内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 查看详情>>
   2023年6月环境质量月报

审批公示 | 2023-07-21丨 安徽

扁担河芜湖 氟化物+10项基本指标 2023 6 Ⅲ 4 河流 青弋江 湾沚 10项基本指标 2023 6 Ⅱ 5 河流 峨溪河 叶家渡口 石油类+10项基本指标 2023 6 Ⅲ 6 河流  查看详情>>
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等,其中,熔铝和压铸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有效收集后经多管旋风+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抛丸工序经自带除尘器处理;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表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压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铸造工业大 查看详情>>
年产1000套高端氟化工装备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芜环行审〔2023〕55号)。现拟建1座单层探伤室,包括曝光室、控制室及洗片室,拟购置1台周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50kV,最大管电流5mA),用于对公司生产的压力容器进行无损检测。项目位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新阳路1号,总投资50万元,其 查看详情>>
有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氨等。其中,清洗、蒸清、去胶、沟槽蚀刻、去氧化膜、台腐废气有效收集由两级碱喷淋塔处理;沉积废气(硅烷、笑气)有效收集由燃烧器+两级碱喷淋处理;光刻、铂扩、异丙醇清洗、热压、焊接有效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 查看详情>>
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氰化氢经含氰废气处理塔处理;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采用新型低氮燃烧器。 2.项目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集中收集、分质处理、中水回用”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污水收集系统,车间地面须实行干湿区分离,各类废水采用明管收集,分类分质排到电镀产业园废水处理站 查看详情>>
。主要废气污染物是氟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等。其中,钎焊工序须经管道收集后有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喷砂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喷粉产生的粉尘采用滤芯+袋式除尘器处理;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须做 查看详情>>
。主要废气污染物是氟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等。其中,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须采用旱烟净化器处理;喷砂产生的粉尘须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喷塑产生的粉尘须收集后采用滤芯+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须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查看详情>>
限值要求,钎焊废气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限值,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中相关限值要求) 查看详情>>
标准限值;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中表1标准。储罐废气中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水洗废气中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 查看详情>>
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氟化钙颗粒/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项目名称年产8万吨氟化钙颗粒/球项目建设地点芜 查看详情>>
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氟化钙颗粒/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8万吨氟化钙颗粒/球项目建设地点鸠江经济开发区北区(沈巷工业园)瑞雪西路2号建设单位安徽沃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芜湖民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22.9-22-2022. 查看详情>>
、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六价铬、铜、锌、砷、硒、汞、镉、铅。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筛及实验检测结果,项目用地符合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项目地块内沟塘水质检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三、第一阶段调查结论根据场地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 查看详情>>
、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口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4、固体废物:建设一般固废暂 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年产8万吨氟化钙颗粒/球项目项目法人安徽沃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姓名汤学志项目法人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性质新建项目建设地点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鸠江经济开发区北区瑞雪西路2号占地面积约9934.1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利用企业厂房及办公用房面积约9934.14平方米,购置干燥机、除尘机、 查看详情>>
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钴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二噁英类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 查看详情>>
氮氧化物、硫酸雾、氟化物、氢氰酸等废气经槽边吸风+顶吸装置集中收集后由碱液喷淋废气塔处理+高空排放;铬酸雾废气经槽边吸风+顶吸装置集中收集后由铬雾回收器回收处理,尾气通过废气塔处理+高空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后,依托电镀产业园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建设单位 查看详情>>
相关分站
赞助商链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