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查看详情>>
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八)学历、年龄、专业、考试科目等设置详见招聘计划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现役军人;(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五) 查看详情>>
习、寒暑期打工或者勤工俭学获取的收入;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临时性劳动报酬。7.收入豁免。申请低保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就业、创业的,在申请时,可参照就业成本扣减标准豁免收入。享受豁免的,不重复享受就业成本扣减。8.因病变卖唯一住房且持续用于治疗的资金。9.单人保家庭中的救助对象所应得的赡(抚、扶)养费。10 查看详情>>